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消费维权>>生活维权>>

光明童车未经特许经营备案非法招商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10 11:06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浙江在线•消费新闻网杭州9月10日讯(记者林柏梁赵经纬)一面是“总代理”身份接二连三的被挑战,一面是童车销量的惨淡,慈溪的姚先生甚为愤怒(详见《光明童车合同条款有悖承诺加盟商直呼“上当了”》)。

  近日,本网报道了“光明童车”代理风波后,又有网友向本网反映“光明童车”在大肆招商加盟的背后,实则无招商加盟资质。

  “光明童车”骗取加盟费?

  上次报道中,记者从慈溪的姚、杨两位加盟商得知“光明童车”月销量为个位数。销量惨淡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童车质量差、价格高,无竞争优势;二是,“光明童车”在同加盟商签订合同后,并未履行合同所承诺的销售培训,而是放任自流,不闻不问。

  个位数月销量,与“光明童车”所宣传的超强的盈利能力极不协调。“或者它并没有一个成熟的商业经营模式,因此无法指导我们加盟商。”姚先生表示。

  “光明童车”在售后经营指导上面暴露出的“软肋”,到底是无力为之,还是真如网传的它只是在骗取加盟费?

  就此疑问,本网曾致电“光明童车”平湖总部,未得到正面的答复。

  招商方需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

  就一个成熟的招商方而言,拥有成熟的商业经营模式,才能为其加盟商的经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反之,再好的商品也无法发光发亮,无法为加盟商带来真正的效益。

  招商方需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这一要求在法律法规中也有体现。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条例”)的阐述,“招商加盟”从法律范畴来看,属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条例”对特许经营,进行了明确的解释: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

  条例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根据姚、杨两位加盟商的反映,他们加盟“光明童车”后,在经营上面并未得到“光明童车”的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

   “光明童车”非法招商

  很明显,作为招商方的童车,在售后的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方面的做法,有违“特许经营条例”的规定。

  另外,记者在“中国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中输入“小顺溜”、“光明童车”等关键字搜索,均无法查询到平湖光明童车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记录。

  按照,“特许经营条例”的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后方可经营。

  随后,记者与浙江省商务厅取得联系,进一步求证。商务厅工作人员确认“光明童车”确无备案,属于非法招商加盟。

  面对质疑,“光明童车”平湖总部,也未向广大网友、全国各地的加盟商给出明确的答复。

  如今平湖“光明童车”依旧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的进行“招商加盟”,这不仅严重损坏加盟商的利益,更是在挑战平湖童车之乡的美誉。

  本网将持续关注“光明童车”招商加盟事件!(如遇同类问题的加盟商,可致电本网反映情况,0571—85311074)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关键词:光明,童车,特许,经营,备案,非法,招商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刘春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