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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购房“六大消费陷阱”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30 09:1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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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房地产中介市场良莠不齐,不甚规范,消费者因缺乏专业知识和不熟悉交易程序和规则,很容易掉进陷阱。朝阳县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提示广大消费者朋友在到房产中介购房时,勿轻信中介一味提出的“变通”做法,谨防“六大消费陷阱”:

  一、定金锁定交易,反悔即侵吞。

  一旦确定买方有购房意向,中介立即要求支付“诚意金”、“意向金”等,规避“定金”的法律约束,试图预先把部分佣金收入囊中,进而锁定交易;并制定对己有利的约定,以避免交易过程中受双方反悔、串通、被同行抢客等不利因素影响导致交易中止,自己分文无收的情况。

  二、隐瞒瑕疵,误导消费者

  中介提供的信息不实有两个原因:一是业主没有如实告知中介,但中介应当尽核对核查义务;二是业主如实告诉了中介,但中介故意隐瞒,比如房龄、抵押、缺陷、配套等,购房者往往签了居间合同后才知道存在这些不利因素,此时中介往往以“扣定金”来威胁,迫使客户继续交易。

  三、虚假承诺,诱使交易。

  为促成交易,中介信口开河,作出迎合买卖双方交易意向的虚假承诺,消费者往往缺乏有效的书面证据导致不能依法维权。

  四、乱收费。

  当前房产中介行业惯例一般以不超过成交3%的幅度收取佣金,但还有按揭服务费、办证费、律师费、特种(“变通”)服务费等各种名目收费。

  五、霸王条款。

  中介利用含糊不清、剥夺消费者权利的霸王合同条款,强加买卖双方履约和违约责任,回避自身违约责任,预设收费陷阱等,比如“因买方资料不实导致交易失败没收定金”等霸王条款。

  六、违规“变通”操作。

  为使双方满足房产交易条件,中介违法违规代办社保、完税等虚假证明,并趁机收取价格不菲的代办费。若代办不成功或被揭穿,由于消费者在其中有怂恿协助的行为,代办费和佣金处置争议很大。

  朝阳县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提示广大消费者,为规避房产中介服务陷阱应做好以下“五注意”:

  一、选择合法、有规模的中介机构。

  消费者可以在现场查看中介机构是否“三证”(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管局备案证明)齐全并在营业场所亮证,了解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的资质,具体可咨询房管局或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二、了解政策和服务陷阱。

  购房前,消费者应先了解国家最新的房产调控政策和行业消费陷阱,包括税费、信贷、购房条件、行业黑幕,主动了解房产交易形势,避免被不良中介忽悠和误导。尤其是对产权等重大事项,建议亲自到相关部门予以确认。

  三、买房下定金需谨慎。

  下定金前,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与卖方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书》,了解协议中包括的房屋基本情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向买家收取定金的内容。同时,约定退定金条款,对“诚意金”等名目的预收款,建议约定“诚意金交易失败可退”的条款以保障自身权益。

  四、签订规范合同。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建议签订规定的买卖合同,包括二手房交易的所有手续、细节、服务内容、佣金给付、违约责任等条款,特殊约定必须书面写进合同,并明确买卖和中介三方权利和义务。

  五、交易必须恪守诚信守法的原则。

  中介和买卖双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房屋交易,消费者不要为了促成交易,轻信中介提出的“变通”做法,默许违法伪造资料或为其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最终不仅房产交易不成,而且还得为“变通”违法违规做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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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费,规避,房产,中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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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辽宁消费维权网
责任编辑:刘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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