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预防网购欺诈需留意“七要”点
网上购物虽然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但因为其交易的特殊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隐患,如产品质量、交易欺诈、虚假宣传等方面的问题,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交易欺诈。面对五花八门的网购骗术,朝阳县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提示广大消费者预防网购欺诈,要做到“七要”: 一要:详细了解所购物品。 要对所购物品有一定的了解,在网上购物也要做到“货比三家”。不光要比价格,更要对比物品的质量等。对于出价过低的物品,消费者需要谨慎选购,查看一下同类物品在其他网站或网上商铺内的售价,如果低于总的均价范围过多的,则最好不要选择购买。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便宜没好货”。在网购中,消费者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而受到不法分子在价格上的蛊惑。 二要:谨慎选择交易对象。 对于陌生商家,应注意其网址上是否提供有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必要时应打电话加以核实。在进行网上拍买时,请尽量选择货到付款、同城交易方式。不要轻易与要求预付钱款的陌生商家或卖家打交道,即使其要求的预付金额可能并不高。另外,尽量去大型的、知名的、有信用制度和安全保障的购物网站购买所需的物品,这些网站大多采用安全性较高的支付工具作为“第三方交易中介”,或是实行先到货后付款,以及先付定金等保护消费者的购物方式,交易风险相对较低。 三要:认真阅读交易规则。 我国尚无规范网上交易的专门法律,因而事先约定就变得非常重要。交易规则或须知则是电子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进行网上交易时,应认真阅读里面的条款,尤其应注意其中的有关产品质量、交货方式、费用负担、退换货程序、免责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内容。由于此类电子证据的“易修改性”,在开始大额交易时,可将这些凭证打印保存。 四要:注意保护账户信息。 消费者一定要切记,不要轻易地将自己的网络账号、信用卡账户和密码泄露给陌生人,尽量不要使用公用的电脑进行购物、支付等操作。避免账户被盗带来的资金损失。 五要:注意保存有关单据。 消费者应注意保存有关“电子交易单据”,包括商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确认书、用户名和密码等。我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以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的合同属“书面合同”,但如何认定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尚需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因此,建议在保存电子邮件时,应注意不要漏掉完整的信头,因为该部分详细地记载了该电子邮件的经由路径,是确认邮件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六要:认真验货索取票据。 验货时,应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同时注意索取购物发票和收据、信誉卡。 七要:发生纠纷及时投诉。 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如发现有网站发布不良、违法信息及涉嫌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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