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创意被复制 抄袭或涉不正当竞争
《中国好声音》走红节目创意频被复制权威律师解读“节目宝典”应受法律保护 抄袭爆红节目或涉不正当竞争 几位导师背对着选手,听到能感动自己的有特色的声音就会将椅子转过来面对选手,喜欢哪位选手就会狂拍眼前的按钮…… 这些画面,对于喜爱《中国好声音》的观众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不过,大家也很快发现,盲听盲选、转椅子、亮灯或拍按钮等,已成为了时下很多娱乐节目的常见手法。 成功的电视节目可以复制吗?这种复制究竟是模仿还是抄袭?优秀节目的创意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律师观点 娱乐电视节目要成功有秘籍 专门从事影视娱乐传媒及版权产业法律服务的权威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军对《法制晚报》记者表示,承载了创新表达内容和形式的电视节目必须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购买一个国际电视节目时,除了一份动辄几十页的版权许可使用合同外,更有一套长达数百页甚至上千页的“节目宝典”,这是详尽完备的电视娱乐节目策划、运营、制作与传播手册,是决定节目成败甚至节目是否能赚钱的“武林秘籍”。 “节目宝典”是娱乐电视节目的竞争力所在,电视节目版权交易的核心应当是“节目宝典”的特许使用权和摄制权。 “节目宝典”核心属于商业秘密 王军律师说,节目模式是被抽掉了表达元素和内容的节目规则、商业方法,如《中国好声音》的“盲听盲选”、《超级女声》的“PK赛制”等,并非有形实体表达。 因此,对节目模式本身不能直接给予著作权保护,这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同,也有效避免了创意垄断和竞争妨碍。 但将构成“节目宝典”重要内容的节目定位与理念、节目规则、参与者选拔指南这三项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是首要策略,可以确保原创者的市场先入优势。 而节目公开播放后,上述三项的细节内容仍要作为商业秘密给予保护,以保障原创者的市场竞争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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