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泄露信息成“雷区” 法官四招助维权
智能手机功能强大,拍照、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转账支付等几乎无所不能。可手机一旦更换、丢失或者出售给做回收生意的路边商贩,就有可能造成隐私泄露,保存的私密资料,如被不法分子利用,更将对个人生活造成巨大影响。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根据实际发生的案例,为手机用户支招,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保护自身权益。 案例一 激情照片泄露遭敲诈 张女士参加完朋友聚会后,在回家的路上丢失了手机。遍寻无果后,张女士去营业厅补办了SIM卡。不料,没几天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来电,对方声称捡到了她的手机,如果想拿回存放10余张激情照片的手机,就要答应借给对方1万元现金,否则将把里面存的私密照片发到网上。 法官支招 房山区法院城关法庭法官王关林表示,类似张女士遭敲诈的案例时有发生,不发法子捡到手机后,往往利用当事人惧怕私密照片被公开而选择妥协的心理,向失主敲诈一笔钱财。这时,不法分子侵犯的不仅仅是个人的财产权益,如果敲诈数额较大的话,还将侵犯国家正常的公共管理秩序,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在遇到对方敲诈时,如与对方协商不成,就应果断选择报警,由警方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嫌疑人展开抓捕和刑事拘留,并按法定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家人资料泄露陷骗局 在外地上刚上大学的小陈,逛商场时不慎被窃手机,还未来得及挂失,不发分子就按照手机上保存的联系方式,以小陈寝室同学的身份拨打小陈父母的电话,谎称小陈得了急性阑尾炎,正在医院等待做手术。小陈父母受骗向对方指定账户汇款5000元。 法官支招 王关林提示,在不少手机用户的通讯簿中,经常以“爸、妈、宝贝儿、二姨、三舅“等称谓标志联系人电话。不法分子获得手机后,往往会通过编造手机失主出车祸、生病住院等虚假信息,骗其亲友向指定账户汇款,这种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 谁也不能保证不丢失手机,一旦手机丢失,手机中的隐私信息很可能遭遇泄露,建议手机通讯薄最好以全名或以其他不易辨别双方关系的名称存储,并注意及时删除手机短信。一旦获知家人受骗,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由警方迅速依职权查询银行转账记录,锁定账户开户人身份信息,并按法定程序追究诈骗责任。 案例三 支付信息泄露失巨款 因担心信息泄露,赵先生将旧手机出售给商贩前,特意将里面的照片、视频、联系人、手机支付软件等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信息删除了,并恢复了出厂设置。不料半个月后的一天,赵先生发现电话打不出去了,到营业厅查询才发现,这张手机SIM卡已经作废,并已在异地被补办。赵先生急忙重新补办了新SIM卡,却发现自己账户资金被取走24笔款项,共计10万余元。银行的操作记录是,有人登录了网银,并多次进行转账操作。 法官支招 王关林指出,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即使在旧手机交易前删除了私密信息,并恢复了出厂设置,也同样存在信息泄露风险。不法分子往往通过收购二手手机,利用软件恢复手机中的短信、聊天记录、照片等信息,获得用户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然后通过假身份证补办SIM卡,直接获取支付软件的登录权限,从而盗取手机用户财产,已涉嫌构成盗窃罪。 目前,我国手机回收市场存在监管空白,倒卖旧手机数据已形成产业链。如果通过软件恢复手机原有数据,个人的信息安全将难以保障,建议国家设立正规的二手手机回收机构,统一对旧手机予以技术处理后再投放市场,或者进行拆解销毁。如用户已将手机与网银绑定,首先,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应谨慎出售旧手机。其次,发现网银出现异常时,应尽快报警求助,防止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 案例四 软件读取信息存隐患 张小姐在安装了某手机软件后,发现每次打开时总会显示:正在读取联系人资料。张小姐担心,手机中的其他私密资料是否也会遭该软件开发者远程读取和控制。 法官支招 王关林指出,如果手机用户下载的是付费软件,那么软件开发者与用户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如果下载的是免费软件,将构成产品试用合同关系。无论以上哪一种关系,未经用户允许,软件开发者都无权读取用户的其他个人私密信息资料,否则将构成侵权。 现在手机软件分类很细,并且更新频率极高,建议用户谨慎选择,明确软件开发者名称和住址,并安装前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和合同条款,为日后纠纷做好诉讼准备。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软件通过读取个人私密资料等方式侵害民事权益的,手机用户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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