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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被告索赔1亿 易饰嘉“为为网”商标维权

来源: 中国网 作者: 2014-06-27 08: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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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起诉

  在未得到苹果公司的回应的情况下,易饰嘉决定委托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马永健律师、陆利平律师发表律师声明,并以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为由状告苹果公司及该移动应用程序开发公司,索赔金额为一亿元。

  具体诉讼请求为:

  1、判令苹果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为为网”商标权的行为,在App Store将上海沃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为为网”App移动应用程序删除、下架;

  2、判令上海沃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为为网”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立即撤回并销毁其已经开发并发布于苹果公司经营之App Store的“为为网”App移动应用程序;

  3、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0,000元;

  4、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的合理费用【暂计人民币207,500元,其中律师费暂计人民币200,000元(2000元/时,据实计算)、公证费人民币7,500元】。

  5、判令二被告对其侵犯原告“为为网”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在《新民晚报》、《新闻晨报》的显著位置,和苹果公司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apple.com/cn)公开道歉,内容由法院审核,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6、本案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索赔一亿元是否有依据?

  发布会现场易饰嘉董事长郑良贤先生解答了媒体朋友的种种疑惑。郑良贤先生指出,这次我们起诉苹果公司,索赔金额是一亿元人民币,有人觉得是炒作,其实不是,这实实在在是我们的投入。作为上海市的知名企业,我们一向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已经取得五十多项软件著作权和商标权,我们也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更致力于营造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郑良贤先生特别强调,我们坚持起诉索赔金额为一亿元,就是用这一亿元打美国苹果公司一个响亮的耳光,告诉他们中国也有知识产权,让他们不敢再只顾自身利益而无视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同时,也为那些走发财捷径、傍名牌而恶意开发App移动应用程序“占坑”的企业敲个警钟,树一面旗帜出来,让移动互联网这个大市场更加有序,让知识产权保护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真正走上公平竞争的轨道!

  本案看点:

  一、在以前抢注商标、抢注域名等案例的基础上,该新型案例能否成为打击部分企业通过傍知名企业商标开发App移动应用程序,在ios或安卓系统“占坑”,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的首发案例;

  二、中国民企就商标侵权状告美国苹果公司,重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三、树立“为为网”净化企业App移动应用程序市场的决心和企业形象,推动电子商务和企业移动应用程序市场秩序,体现企业社会责任感;

  四、维权案是否会促使苹果公司提升对App Store移动应用程序发布的审查标准,防止侵犯中国企业知识产权;

  五、苹果公司App Store存在大量类似侵犯中国企业商标的软件,案件是否会引发连锁反应;

  六、维权案是否会促进中国通过立法维护中国企业知识产权,防止国外企业滥用“避风港”原则。

  在全球打赢多场专利官司的苹果,一贯自诩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苹果,能否言行一致,我们将拭目以待。本案的后续发展,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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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易饰嘉,为为网,商标维权,苹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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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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