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八项规定 办婚丧宴位居前三
7建议: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 降低婚丧喜庆违规操办的案发率,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从限制公权力入手通盘解决。 “个人认为,婚宴的大操大办并不是问题的核心。民意反弹更多集中在领导干部的特权中。归根到底还是体制问题,回避这个问题而谈没太大意义。”苏明认为,降低婚丧喜庆违规操办的案发率,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从限制公权力入手通盘解决。 一名地方官员的看法与苏明不谋而合,他认为,在官员财产不公开、一些权力腐败隐藏较深、群众对于腐败深恶痛绝的当下,婚丧喜庆这一无法遮掩的事宜,也在一定程度上会被“首当其冲”成为某种民意宣泄口。而政务信息公开程度较高、群众监督力度大、民意举报较为通畅的地区,官员感觉时刻处于监督之下,对于自身行为就有着相对更严格的规范,心存侥幸顶风作案的情况就可能少,群众疑心举报自然也少。 从佛山来看,其经济发展水平较快,当地官员介绍,“佛山的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一个村的GDP可能就超过别的地方一个县,这样的形势倒逼我们必须对庞大的资产进行严格管控。其中,重要一环就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压缩公权谋私空间。” 以最基层的农村事务公开为例,早在4年前,佛山市5个区便开通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 在此背景下,佛山对于当地政务公开的程度比较开放,群众举报和民意宣泄的途径较畅通,已形成较为有效成熟的举报、问责和通报机制。 佛山当地官员认为,在对于公权力限制的制度保障下,官员以权谋私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搞猫腻的可能性减少,对于官员一些个人的正常行为,群众的怀疑也会降到最低,最终形成良性循环。而这一点,正是解决婚丧宴屡禁不止的症结所在。 “值得反思的是,群众对官员操办这类事情的反感,也与群众对官员这一群体有不满意的情绪有关。”陆群提出,目前出台的几乎都是对婚丧喜庆不得大操大办的禁止性规定,但光靠禁止性规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它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对于社会来说,要摒弃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对不良社会风气来一场革命。对国家来说,应出台防止利益冲突的法规,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借婚丧喜庆之机向特定关系人收钱敛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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