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积极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8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先照后证”登记注册工作,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积极稳妥推进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工作。 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负责人表示,“先照后证”改革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市场主体可以更便利、更快捷地进入市场,获得“入场劵”,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为此,国家工商总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严格规范工商登记程序,积极稳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8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对于此次国务院公布的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经营者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取得相关许可文件、证件后方可经营。各级工商部门为做好前置改后置登记注册工作,将严格规范工商登记程序和经营范围的登记,完善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据悉,国家工商总局将与中央编办继续加快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再公布两批前置改后置项目。随后将编制公布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对前置审批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目录外的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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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