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实施半年 消费者认知度提高
新闻发布会现场。田珍祥摄 9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消法》实施半年情况通报会。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通报了新《消法》实施半年来的整体情况。据调查,半年来消费者对新《消法》重要条款的认知度从年初的76.40%上升到目前83.19%,认知度和宣传效果令人鼓舞。 据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介绍,工商机关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新《消法》实施的有利时机,集中宣传新《消法》规定的新权利、新义务、新责任,并积极回应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上半年,各地将普法培训作为贯彻新《消法》的首要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工商机关共培训执法人员22.2万人次,培训经营者600万人次,举办普法活动3.3万余次,印发宣传资料991万份。1-8月,全国工商机关共处理消费投诉73.6万件,办结67.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7亿元;受理消费者举报15万多件,解答咨询300余万件,消费者诉求解决能力进一步提升。 杨红灿表示,新《消法》颁布之后,总局制定出台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3个配套规章,与新《消法》同步实施。此外,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起草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细化了经营者义务,进一步明确了预付式消费、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欺诈消费者行为以及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和相应的行政处罚。目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意见后,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于10月份正式公布。 为了落实新《消法》的有关规定,各地工商机关围绕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开展专项整治,截至6月底,全国共抽检各类商品38278组,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12108组,查处违法案件5974件,案值4533.51万元。在通信、旅游、餐饮、快递、供电、供热、供水等重点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格式合同整治工作方面,各地工商机关依法查处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消费侵权案件,截至6月底,共查处服务消费案件10672件,案值249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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