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禁止城市主干道发布生殖健康丰胸等广告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户外广告发布登记工作规范》已对外发布。 《规范》禁止事项包括:禁止所有户外媒体发布涉及牛皮癣(银屑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肝、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预防和治疗的商品或服务广告。 此外,还禁止在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商圈等窗口地区,城市建成区的主干道、公共交通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发布烟草制品、性用品、丧葬服务、丧葬用品以及下列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包括:涉及性生理卫生、性传播疾病治疗以及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含有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商品或服务广告。 涉及生殖健康、不孕症、泌尿、肛肠等专业或科目的医疗广告。 涉及痔疮、脚气、乳腺疾病以及与丰胸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广告。 以及经市工商局认定的其他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广告。 重庆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户外广告应该倡导思想性、艺术性,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不得影响城市形象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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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