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功夫内部股权纠纷 系列诉讼背后还有案件
内地中式快餐连锁巨头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功夫公司)内部股权纠纷一度被社会广泛关注。在该公司原董事长蔡达标涉嫌经济犯罪、股东知情权系列诉讼的背后,还有一宗鲜为人知的案件——蔡达标与其妹妹蔡春红以广东省商务厅(原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行政不作为而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记者从广东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该案中,蔡达标申请查处真功夫公司董事潘宇海等人违法行为的申请已获广东省政府支持,商务厅被责令对该请求依法作出处理。 蔡达标与蔡春红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称,申请人蔡达标是真功夫公司中方投资人之一,也是真功夫第一大股东。蔡春红是蔡达标作为投资人及第一大股东依法委派的董事及董事长。 根据2007年11月20日合营5方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程》,真功夫公司“除非各方另有书面协议,否则董事长应由甲方(蔡达标)任命”。《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程》已依法经原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生效。至此,蔡达标在真功夫公司的董事长任命、委派权,不容任何人质疑与剥夺。 该申请书称,真功夫公司董事潘宇海、潘敏峰、方华等人于2013年12月9日非法组织会议,对真功夫公司经过批准的章程进行了5处根本性修改,并依此于2013年底将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潘宇海,对外开始运作各项事务。查询后得知,原广东省外经贸厅在2013年12月31日将真功夫董事长变更登记为根本没有董事长任命、委派资格的潘宇海。 2014年2月18日,蔡春红向原广东省外经贸厅提交《查处违法行为申请书》,请求对潘宇海、潘敏峰、方华等人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司章程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隔两个月后,省商务厅没有任何行政处理决定,也没有任何回应。蔡达标、蔡春红认为其已构成行政不作为,于是向广东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该案于2014年6月26日在广东省政府行政复议庭开庭审理。 作为被申请人的广东省商务厅在庭审中称,真功夫董事长变更登记的主管机关应该是工商管理部门而非商务厅,商务厅不具有查处违法行为的法定职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是真功夫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商务厅不具有向蔡达标、蔡春红出具书面处理决定、受理通知书等书面材料的法定义务。 该案调查主持人之一、广东省法制办行政复议二处处长黄东翔告诉记者,“我们在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并进行举证、质证后认为,该案中,商务厅已实际履行对涉案真功夫公司原章程的审批权,应承担对该企业执行章程进行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 广东省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商务厅作为省级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只重视中外合营企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批,而疏于事后监管。商务厅未对申请人的《查处违法行为申请书》依法作出处理,属于未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据此,责令商务厅对蔡达标、蔡春红的请求依法作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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