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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控烟条例6月实施 |
今年6月1日开始,北京将实施“史上最严”的控烟条例,除了所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外,部分室外场所也被列入禁烟范围,违反禁令的烟民,最高罚款200元。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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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控烟举措相继出台 |
据2011年1月中国疾控中心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评估报告《控烟与中国未来》显示,虽然我国于2003年11月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1月正式生效后就开始控制吸烟,但5年来成效微弱,吸烟率居高不下,控烟履约绩效得分偏低,与公约要求差距巨大。 目前,全国尚有3.56亿烟民,与2002年相比几乎没有变化,遭受二手烟危害的人群更是高达7.38亿。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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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控烟条例6月实施 |
今年6月1日开始,北京将实施“史上最严”的控烟条例,除了所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外,部分室外场所也被列入禁烟范围,违反禁令的烟民,最高罚款200元。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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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条例”:最贴心的地方法规升级换代 |
新《消法》)正式实施之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启动了对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或《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消条》或《〈消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作为规范消费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如何对新《消法》一些较为原则性的规定进行完善,使得其更具操作性,并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成为修订的重点。《消条》或《〈消法〉实施办法》作为消费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较好地适应了各地的消费市场状况,满足了消费维权工作的需要,但随着新《消法》的实施以及消费方式、消费热点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消费维权的需求。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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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消费税提高,香烟价格涨了 |
近日,记者从市烟草公司了解到,根据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目前常州香烟批发价格已经统一于5月10日将卷烟批发环节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同步提高烟草行业的批发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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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烟草消费税“一举两得” |
据悉,我国为了达到控制吸烟人数、增加国家税收的目的,分别于1994年、1998年、2001年、2009年对烟草消费税进行过四次调整。其中,2009年的调整中,在生产环节,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同时,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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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提税:消费税改革提速 |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数据显示,全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15岁以上的人群吸烟率为28.1%,7.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的危害,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达到136.6万。 作为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虽然一直在推行禁烟,但效果并不佳。这次“以税控烟”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同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背景下,烟草税上调是否意味着我国消费税改革的提速?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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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烟草消费税将增加2.1亿元 |
原来一条烟批发价为100元,在批发环节需要缴消费税5元,而调整后标准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也就是说,需要缴纳12元,提高了7元。市国税局测算,今年实现的消费税预计将达4.4亿元,同比增加2.6亿元,其中受此次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的影响增加的消费税达2.1亿元。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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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 烟草广告被关“禁闭” |
新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更名、招聘等启示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的内容。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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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控烟协会呼吁拒绝骄子烟草品牌冠名评选 |
吸烟有害健康已被科学证实。我国有烟民3.5亿,7.4亿人受到二手烟危害,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达120万,因被动吸烟而死亡的人数达10万。2005年世界卫生大会一致通过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我国是履约国,2005年8月28日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批准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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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止发布烟草广告 |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新广告法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专家指出,新广告法进一步完善了广告监管法律制度,保障和规范行政主管部门职权的实施,提升了虚假违法广告惩治力度,对我国广告市场将产生深远影响。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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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止在大众传媒及公共场所发烟草广告 |
针对保健养生乱象,新广告法明确,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并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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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禁烟令,任重道远 |
世卫组织数据显示,吸烟每年使近600万人失去生命。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统计数字显示,中国吸烟者占全世界吸烟总人口的近三分之一,大约每30秒就有一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的疾病。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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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烟 维护公众利益 |
吸烟是习惯,改变习惯不是一日之功,但是,也必须从一日之功开始,只有这样,才能逐渐地形成社会合力和风气,使公众利益得到维护。 公共场所禁烟之所以难,首先是因为涉及吸烟者的个人权益,其二,吸烟问题在很多人心中是小事。 事实上,任何权益都要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才能行使,而不伤害他人本身,是比权益更重要的义务,这一点,在公共场所吸烟问题上尤为明显。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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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控烟举措相继出台 |
据2011年1月中国疾控中心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评估报告《控烟与中国未来》显示,虽然我国于2003年11月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1月正式生效后就开始控制吸烟,但5年来成效微弱,吸烟率居高不下,控烟履约绩效得分偏低,与公约要求差距巨大。 目前,全国尚有3.56亿烟民,与2002年相比几乎没有变化,遭受二手烟危害的人群更是高达7.38亿。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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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烟”消云散那一天——禁烟,不仅在中国 |
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法规的北京控烟条例定于6月1日开始施行。 此后,北京所有“带顶的、带盖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将100%禁烟;同时,幼儿园、中小学校、文保单位、体育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室外公共场所也被列入全面禁烟范围。 还有40天,北京就要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了。你,还在任性地抽烟吗?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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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消费维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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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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