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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与消费者协商后全额退保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15 16:2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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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消费新闻网3月15日讯(记者宋丽娜张蝶兰)杭州市民宋女士向本网投诉,质疑泰康人寿业务员在推销过程中存隐瞒事实的现象。两方经过一次沟通协商后泰康已退还全额保费,但是就推销过程中是否存在隐瞒的现象,双方各执一词。

  详见报道:《理财产品“变身”保险?泰康人寿被指忽悠消费者》

  泰康与消费者协商达成一致全额退保

  3月8日,泰康浙江省分公司的客服部徐经理与消费者面对面进行了一次沟通,记者也对这次两方面的沟通进行了暗访。

  在长达一个小时的沟通中,宋女士与先生分别讲述了两次“投保”的经过。明确指出当时业务员没有告知保险的期限,以至于有种“受骗上当”的感觉。

  徐经理了解情况后,并没有指出消费者陈述的经过与事实不符。而在沟通后写下了事件的说明书。

  对于两位老人的质疑徐经理并没有明确解释。在沟通中,徐经理询问了宋女士的要求,宋女士表示希望能拿回全部的保费以及三年的利息。

  宋女士的要求让徐经理略显为难,“我现在只能做到的就是向总公司申请全额退还保额。但是利息和分红属于额外的收入,从保险法来说没有补偿这一说,总公司很难批的下来。”徐经理解释道,目前等同于解除合同,红利是没有了。

  最终泰康人寿与消费者协商达成一致全额退还了保费。对于处理结果消费者表示接受。

  不过事后在记者与宋女士的沟通中,她表示虽然本金是拿回来了,但是最起码三年的利率是没有了,为了此事心情也一直不好,这次只当是买了一个教训。

  泰康人寿回应:消费者知道买的是保险

  虽然宋女士全额保费都被退回来了,但是针对这起投诉记者采访了泰康人寿的工作人员,他们向记者发来了一份书面的材料。

  在材料中泰康人寿肯定宋女士当时是了解所买的是保险,文中指出“宋女士认为第二份保险不适合自己’不合算’,但对第一份保险是认可的。”这回答与记者采访所得的结果有所出入。

  对于保险销售过程中是否有不正规的情况,泰康人寿解释道“对于消费者购买的保险,消费者都会收到公司给与的正式保险合同,同时还会接到公司的回访电话,就合同内容向客户进行确认。

  此外,据我公司跟客户电话沟通的录音,客户明确表示她买了2份保险,关于保险期间,我们都会在保险合同上明确载明,以书面形式告知客户。”

  而宋女士三年内未收到红利的账单,泰康人寿称可能是由于信函信函寄达率的原因,可能未及时收到通知书

  “知道还买我傻啊!”消费者回应质疑

  记者就泰康人寿回应的内容再次和宋女士求证,宋女士表示很气愤。“我要是知道是保险我一万年都不会去碰它的,我傻啊。我钱再多也不会这样去糟蹋的,5年的时间可能会,15年谁会啊?”同时宋女士表示保险的条款实在太多了,没有精力每一条都看清,业务员推销时讲的根本就是避重就轻。

  这起投诉虽然已经尘埃落定,但是宋女士在跟记者的沟通中,也表达了她的担忧,“你说以后保险还会去碰吗,就是被他们这种误导搞坏的,在国外买保险哪有这样的,那是很认真的,一条一条的向你解释说清楚,在国外是人人都会买保险。那才是买个放心买个踏实。根本不会想到是个骗局,是为了业绩而忽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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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寿 泰康人寿,消费,消费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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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浙江消费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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