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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凭什么拿“最终解释权”糊弄消费者?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22 11:1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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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

  中秋小长假期间,折扣券、礼品卡、VIP会员卡满天飞。在大大小小的优惠促销活动中,“最终解释权”一词常常映入消费者眼帘。发生消费纠纷时,商家一旦亮出“最终解释权”这道护身符,往往就能“化险为夷”。(9月21日人民网)

  “最终解释权”缘何成为商家的“挡箭牌”

  中国经济网网友吴由

  既然国家已明确“最终解释权”不合法,商家为何还明目张胆地使用,甚至让其泛滥成灾?其背后的原因是多元的。

  经营者在制定相关合同、条款时,凭着追逐利益的本能驱使,自然而然地便会将合同、条款制订得更倾向于“利己角度”。而“最终解释权”更像是给商家的利益攫取上了一个“双保险”,一旦出现了与顾客之间的交易纠纷,商家便会搬出“挡箭牌”,给出一个看似合理、实则不合理的解释。

  同样,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是如此荒唐现象的成因之一。一方面,商家在制定规则的时候不可能与消费者进行信息互换,在消费过程中商家对于个别“规则陷阱”也不会主动提醒,如此一来,商家和消费者的地位便不会平等。另一方面,面对纷繁复杂的各式条款,消费者不会细致追究,以致留下很多可操作的空间。在利益追逐者的眼中,按照几率成本计算,使用“最终解释权”的成本远远低于获取利润的成本。因此,商家在精打细算后肯定会选择使用“最终解释权”这个“挡箭牌”来达到利益最大化。

   “最终解释权”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中国经济网网友毛开云

  既然“最终解释权”不合规、不合法,那么,工商部门必须加强监管。一方面,不要放任商家出台“最终解释权”,应该把“最终解释权”扼杀在摇篮之中;另一方面,不要坐等消费者投诉,而应该主动出击,严禁商家用“最终解释权”糊弄消费者。

  遏制“最终解释权”甚嚣尘上的局面,关键是要明确惩处措施,加大商家的违法成本。而目前的相关规定,只说要惩罚,但如何惩罚并不明确,处罚轻了起不到惩戒作用,处罚重了商家会不服。一旦明确了强制性惩处措施,必定有利于规范商家的行为。

  “最终解释权”伤害社会公平,不利于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是到了让它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了!

   “最终解释权”应由法律做出“最终解释”

  中国经济网网友袁宝

  事实上,这些“最终解释权归商家”的规定,本身有霸王条款的嫌疑,在法律上根本就站不住脚。

  笔者以为,商家的所谓“最终解释权”是不合法的,因为商家和消费者在法律面前本应平等,而商家制定所谓的“最终解释权”无非是把市场游戏规则倾斜于自己,将自己的利益变换一种形式凌驾于消费者之上,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准则。同时,商家不合法的单方规定的流行同时说明了有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没有具体的规则规范这种行为,制度有漏洞,才让商家钻了空子,消费者有了苦衷因无法可依只能不了了之。规范市场行为,靠自律肯定不行,只有健全法律法规,有了可操作的规定细则,才能真正让商家和消费者处在平等的地位,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最终解释权”是商家强加在消费者脖子上的枷锁,不仅体现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地位上的强弱差异,更重要的是,它折射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尴尬现实。其实从法律上早就能找到否定其效力的依据,“最终解释权”本来就不等于商家说了算。笔者以为,只有全社会都来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消费者提高权利意识,消协加强维权力度,职能部门严格执法,行业强化自律,才能将这些霸王条款彻底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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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家,最终解释权,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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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贾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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