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违法露天烧烤或将处罚加倍
市人大常委会上午听取《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报告,法规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最大的变化是首次增加了“公共治理”表述,有利于建立大气污染公共治理机制。而对于个人来说,如果两次以上违反露天烧烤、机动车排放等条款,都可能会受到加倍处罚,而且不设上限。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显示,与6月公开征集意见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相比,《修改稿》从96条增加到130条,其中新增或修改条数达到57条,约占《修改稿》的44%。 此次纳入加倍处罚 违法露天焚烧及露天烧烤的 违反机动车销售规定的 违反机动车检测规定的 私自拆除污染控制装置的 违反禁止使用高排放移动机械规定的 仍不予加倍处罚 不执行机动车停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违反重污染企业淘汰规定的 违反机动车限行规定的 增七条基本原则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德林介绍说,原《草案》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但当前北京市的空气质量与广大市民的期盼和国家新标准仍有较大差距,需要在法规中明确细化防治的基本原则,《修改稿》中增加了7条表述,如“坚持以人为本”等。 增一章公共治理 王德林说,《修改稿》最大的亮点是在结构上增加了“公共治理”一章;并明确了政府、排污单位、公众的责任。还增加了8条关于公民享有知情、参与、监督和诉讼赔偿权利以及承担环保义务的表述。 增污染处罚力度 目前环保领域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王德林介绍说,《修改稿》体现了严格管理、严惩违法的立法原则,明确了依法追究行政部门不依法履责、不依法查处的法律责任,将《草案》中8条不适用加倍处罚的范围缩小到3条,还取消了加倍处罚的100万元上限。 解读 区域联防联控 各自落实就好 《修改稿》中对大气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明确细化,增加包括以人为本、使违法成本高于违法获利、与周边省市加强区域协作等七条防治的基本原则。不少环保官员和专家认为,区域联防联控作为基本原则进入北京大气治污法规,意义重大。 几乎每次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中科院大气物理所研究员王跃思都表示,北京治理空气污染绝不可能独善其身。他说,北京城区五环内几乎没有工业,但500多万辆机动车大多集中在这一地区,密度大,城市交通拥堵加剧了汽车尾气排放量;相比北京一年2000多万吨燃煤量,河北每年燃烧2亿多吨煤,产生大量二氧化硫和烟尘;天津的石化行业也会排放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 来自市环保局的资料显示,北京的PM2.5污染物中来自区域输送的比例占24.5%。环保局大气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三面环山不靠海的地形特征决定了北京非常容易受到外来污染物输送的影响,东南风对污染物的传输造成了北京区域内污染物浓度南高北低的特点。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谢绍东、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治理大气环境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势在必行,要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此前,环保部跟京津冀地区各省市区领导已签订目标责任书。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方力表示,每个省市把自己的责任书都落实了,就是最好的区域联防联控。 大家不参与 环保没希望 《修改稿》中,明确增加了“公共治理”作为第二章,明确“防治大气污染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各负其责,相互监督,共同治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公共治理工作机制。”尤其是增加了政府在控制人口和机动车增长、限期达标、制定排放标准、制定淘汰目录、制定政策鼓励减排、征收排污费、处置突发事件、区域防治、责任考核等表述。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认为,发展是全社会的发展,造成的污染物排放也是全方面的,但如果只是政府在做环保,大家不参与,那环保是没有希望的。 方力透露,为完成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规定的84项量化任务,北京将动员全社会之力。在未来5年治理大气的过程中,政府投入大约是2000至3000亿元,而全社会的投入预计会达到近万亿元。 记者了解到,除了政府部门启动一系列包括机动车减排、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等措施外,未来本市还将加大包括清洁空气“微访谈”等形式在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引导市民从自身做起,保护环境。 罚到企业破产 责至官员丢官 目前环保领域普遍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情况。为此,《修改稿》除了在原则中增加“使违法成本高于违法获利”的表述外,在法律责任中更是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取消加倍处罚的罚款上限。这意味着像露天烧烤这样的环境违法行为,一旦屡次触犯,将被处以远高于2万元上限的罚款。 对于提高惩处力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说他支持加强对环境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要让违法者付出很大的代价,要很痛。” 这种痛,在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眼里,就是需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在国外有按日计罚,每天两万多美元,一段时间下来,企业就吃不消了。”马军说,在国外如果涉及到环境诉讼,法院判决的企业赔偿数额会更大,甚至以‘亿美元’计算。 市环境监察总队一位负责人上午对记者表示,近年来北京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最高额度是50万元,“涉及大气的,由于违法排放量不大,罚款多在10万元以内。”这位负责人坦言,一旦大幅提高处罚额度,对于企业环境违法的威慑力将大大提高。 此外在《修改稿》中,行政部门如果接到公民举报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而不依法查处的,也将被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责。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和政府管理学院的多位教授上午对记者表示,这种追责应该明确化、细则化,“重责要重到让不作为的官员丢官下台,而无东山再起的机会。” 提醒 机动车排放 适用加倍处罚 《修改稿》其实离个人并不远,记者总结了一些个人不可触碰的禁区。烧烤是一大禁区,《修改稿》规定对于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的,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可以处以2万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也需要注意。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将被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机动车所有者或是使用人逾期未进行机动车排放污染定期检测的,每超过一个周期处500元罚款;机动车所有者或使用者拆除、闲置或者擅自更改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在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报警后,未对机动车维修使其达到排放标准要求而上路行驶超过200公里的,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 记者在此给您提个醒,这些处罚都适用加倍处罚条款,也就是说如果受到处罚两次以上的,您再犯,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就可以在上一次罚款金额基础上加倍处罚,而且没有上限。 公民受污染损害 有权要求赔偿 《修改稿》赋予个人哪些权利呢?记者了解到: 公民依法享有获取大气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的权利; 有权要求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公开大气环境质量、大气环境监测、突发大气环境事件以及大气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情况、污染物排放限期治理情况等信息; 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举报,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因大气环境污染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排污方承担侵权责任,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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