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淘宝购药不可轻信交易量和评价
如今,淘宝购物已是人们消费的热门渠道之一,但因网购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更有甚者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近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发生在淘宝网交易平台上的销售假药案,被告人因构成销售假药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了解,该案被告人张某(女)于2012年初至2012年8月间,在西城区某地下室内,通过淘宝网销售标示生产厂家为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中药艾灸条”。2012年8月1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城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从该地下室内,查扣了张某尚未销售的“中药艾灸条”共97盒。后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中药艾灸条”系假药。2012年8月1日,张某被查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的行为,已经构成销售假药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本案法官再一次提醒广大消费者,淘宝购药一定要谨慎核实信息,不可轻信交易量和评价,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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