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审核通过 “霸王条款”将走到尽头
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新《消法》赋予消费者7日“后悔权”的同时,还规定经营者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霸王条款无效。另外,药品、食品、神医等虚假广告的发布者也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会议建议从明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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