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 伤残军人等提高15%
长城网11月27日讯(赵晓慧)记者从27日上午召开的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服务民生专题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河北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其中在乡60周岁的烈士子女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520元,是全国同等省份中最高的。 具体标准为: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和烈属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5%。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万元,高于中央标准每人每年29750元。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解放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建国后在乡复员军人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6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080元,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8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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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优抚对象,民生,补助标准 |
责任编辑:刘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