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投诉太猖狂 监管部门来帮忙
【案情简介】
消费者在拼多多某贸易有限公司买了商品“挂钩”,收到的该产品外包装没有任何中文标签标识、生产厂家、合格证以及执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7条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执行标准、合格证、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等,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商家销售三无产品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我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指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该公司销售的“挂钩”整包上有标签,符合国家标准。消费者购买了10个“挂钩”,由于购买数量少就把整包拆开了,该公司负责人电话联系投诉人,对“三无产品”问题和赔偿问题不认可,投诉人属于恶意投诉,建议投诉人走司法途径维权。
【案例评析】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整箱产品外包装有标识,执法人员认为该网购产品符合上述规定。本案中,投诉人购买商品后要求500元赔偿,可知投诉人并非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购买产品,而是以牟利为目的。投诉人的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其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和目的不应被鼓励和提倡,对其投诉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消费提醒】
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的。但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