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消费维权>>消费

宝马4S店强卖保险 捆绑销售侵犯消费者权益

http://www.hebei.com.cn 2014-01-11 08:53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你不在我们这里买保险的话,车就不能卖给你。”这是《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日前在北京华德宝宝马4S店走访时,一位销售顾问说的话。

  据这位销售顾问称,“北京所有宝马4S店都有要求,在店购买新车时,消费者第一年不允许自己选择其他渠道(如电话车险)来购买保险,必须要在4S店购买。如果消费者选择贷款分期买车,还款期内则都必须在店内上保险。”

  为求证上述销售顾问的话,记者随后致北京多家宝马4S店,得到的答复则与其相同。当记者问及“这样的规定到底是谁制定的”时,这些销售顾问却都答不上来。

  “4S店卖车本来就没利润,现在只能靠卖保险来赚钱,”北京星德宝宝马4S店的一位销售顾问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消费者要购买华晨宝马520Li款汽车,四大主险全部上齐的报价为14000元至16000元,根据经销商合作的保险公司不同,价格会有一定的浮动。”

  记者随即致电某著名品牌电话车险询问同款车型同类保险的价格,得到的回复则是8000元到10000元之间。

  此前《中国消费者报(微博)》曾针对电话投保和4S店保险的区别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各大车险公司均推出电话直接投保方式,除新车第一年投保9折优惠外,还可在此基础上继续优惠15%。作为代理机构,4S店保险则是通过挣取商业险总额15%的返点盈利;而电话直投的模式,便是将这15%的代理费直接让利给消费者。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朱铭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为必须购买的保险,而其余的险种则非强制要求购买。但是,无论是否为交强险,作为代理机构的汽车4S店都没有权利要求消费者必须在店内购买保险,消费者有权利自主选择各类渠道去上保险。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4S店强行卖保险在汽车行业中并不鲜见,已有不少消费者对此进行过投诉。

  事实上,记者在奥迪、丰田的4S店走访时发现,其部分4S店也有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的行为,但多数4S店还是允许消费者自主选择购买保险的渠道。如此看来,如宝马这般一律抛出“不在4S店买保险,不卖车”的情况也并不多见。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名誉理事长张小虞告诉记者,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保险公司和汽车经销商的相互勾结。“4S店代理卖保险原意是为了给购车者提供便利,结果因为宝马卖得太好,4S店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利润,才出现了这种强制搭配销售的行为。归根结底还是不愁卖,否则绝对不敢定这项规矩。”张小虞说。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张德志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宝马的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另外,该行为还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4S店设立经营的特殊性,具有独占地位的性质,对其强制卖车险的行为,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罚则进行处理。”张德志说。

  有消费者认为,在这种强制消费的行为背后,宝马中国对4S店的管理不善已显露无遗。

  对此,《经济参考报》记者联系了宝马中国,并发邮件询问其对于此事的态度,但截至发稿时,并未得到回复。

  短评:倘若未记错,宝马一直在宣扬“悦”文化。想来,就消费者而言,此“悦”恐不应仅仅是愉悦的驾驶体验,更应是愉悦的购车体验。

  (经济参考报)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关键词:宝马,4S店,强卖,保险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经济参考
责任编辑:刘春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