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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卖进食品加工厂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14 11:0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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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猪下脚料熬制猪油,多家食品加工企业主明知是“地沟油”,却因贪便宜主动“中招”。2月11日,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制售“地沟油”的朱月初等6人提起公诉,何军、王利锋所在的食品加工企业也以同罪名被提起公诉。

  从2003年开始,每天早上6点到8点,朱月初都奔波于海宁的各个菜场,以每斤0.8元的价格收购猪下脚料,包括猪内部的网油、鸡冠油、猪膘肉、昂头肉等,然后运到自己在村里租来的简陋仓库内。他架起铁锅,将“原料”放里面烧几个小时,一直烧到没有水为止,然后用滤网将油渣过滤掉,把油倒入一个大塑料桶内存放。

  “这样熬出来的油有一点异味,存放时间短,与正规油相比不容易凝固。”朱月初说。刚开始,这些油主要是供应给一些饲料厂,可时间一长,朱月初觉得这样销量太小,没啥赚头,于是瞄上了周边的食品加工厂。架不住朱月初的不断游说,加上这种油比市场价便宜了一半多,当地两家食品加工企业主何军、王利锋同意先从朱月初这儿进点货试试看。何军、王利锋用了一段时间后,发现使用这种油加工食品出售给顾客没出现问题,便继续从朱月初处买猪油。当地食品作坊主钱闻亚、徐海平等贪图便宜,也陆续从朱月初处购油,用于食品加工。

  至去年案发,朱月初销售“地沟油”金额达19万余元。经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送检的猪油中酸价不符合《食用动物油脂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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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沟油,食品加工厂,提起公诉,下脚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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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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