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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违法广告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10 08:1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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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信部、国家卫计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八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4月10日至8月31日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

  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主持会议并就工商部门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

  近年来,一些网站发布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类广告违法问题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甘霖指出,此次专项整治是八部门根据虚假违法广告发布活动出现的新情况以及面临的新形势,联合采取的一次统一行动。工商部门要针对重点整治;加强协调配合;讲求工作实效。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破解监管难题,深入治理互联网重点领域的广告问题,进一步提升网络广告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互联网站,特别是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加强监督检查,清理违法广告,严查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强化跨部门、跨地区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严惩利用互联网从事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会议还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网站及网站地方频道的日常监测和巡查,健全完善监测、监管与执法一体化工作机制。研究网络广告监管规律,强化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推动广告审查制度的落实执行。并加强网络广告审查的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网络广告案件查办力度,提高网络广告案件办案水平;严惩利用互联网从事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查办一批典型网络违法广告案件,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虚假违法网络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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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商总局,八部门,联合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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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消费网
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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