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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相团购的价廉未必物美 团购带来的烦恼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2014-07-10 09: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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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方协作

  共建维权体系

  团购网站不同于传统电子商务平台,对于团购消费者的侵权案件,应首先明确网站和商家的责任分配。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悟真教授提出建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网购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有效信息,将承担赔偿责任。但团购消费者的困境并不是找不到人,而是网站、商家信息虽然都公开透明,但哪一方都不愿承担责任。针对团购网站的特殊性,应该明确责任的分担。对于侵权方明确的,由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侵权方不明确的,如网站和商家相互推诿,拒不赔偿,则应由团购网站和商家共同承担责任。”

  针对团购市场侵权隐患众多而又维权乏力的状况,团购网站也应当承担起自身责任。“团购网站本身不是生产者,其盈利很大程度上源于广大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因此,团购网站应当充分承担起消费者‘代理人’的角色。”刘俊海说,“应当明确团购网站诚实信用的经营义务,做好‘滤网’的工作,为消费者选择价格更合理、质量更可靠的商品及服务;团购网站还应承担信息披露的义务,让消费者充分知晓合作商家、盈利模式、真实评价等经营信息,保证消费者‘放心团购’ 。”

  “政府应当做好团购网站的资格审查和监管。”陈际红表示,“团购涉及消费者众多,且集中在餐饮、娱乐等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关联的消费领域,一旦发生损害或侵权事件,易引发大规模的纠纷。政府应提高团购网站的市场准入门槛,为团购网站制定更为严格的审查标准,在‘入场’阶段就把不符合资质的经营者拒之门外。”

  消费者协会也应承担起为消费者保驾护航的责任。刘俊海说,“一是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和节俭消费;二是调解纠纷,解决争议,帮助团购市场健康发展;三是支持起诉,帮助消费者维权。”

  专家提醒消费者,网络团购时应擦亮眼睛,提高辨别能力和审查能力,不因虚假宣传的误导而误信;同时不能一味贪图低价团购,而应把团购网站的信誉、规模等作为重要参考信息;购买前应仔细查看团购细则,包括消费使用规则、退款相关条款等,并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尽量不在团购网站中存入较多资金,以防出现账户被盗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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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团购,团购烦恼,合同纠纷,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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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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