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一人一号”信用代码制

来源: 中国消费网 作者: 任震宇 2014-07-11 14: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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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其中重点提到“夯实监管信用基础”。7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就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财政金融司司长田锦尘称,我国将于2020年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对失信企业将有联合惩戒措施,并将建设个人以及企业法人的信用代码制度。

  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将基本建立

  6月16日,国务院以国发[2014]21号文件正式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该纲要内容非常丰富,大体分为六个部分,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思路、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实施支撑体系。

  根据该纲要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田锦尘表示,之所以制定这个《规划纲要》,原因之一就是要通过做好顶层设计,把到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给各地方各部门以更好的引导。同时,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也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体系的现代化的需要,对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都非常重要,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这次规划特别针对四大领域提出了3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同时在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重大举措。希望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国的社会信用水平能够有比较好的提升,整个信用环境会有比较大的改善,形成一个不想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

  对失信企业将有联合惩戒措施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提出的计划,商务领域,包括消费领域,在诚信体系建设中,都将建立惩罚性机制,对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同时保护消费者利益。

  如在生产领域,将以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和加工环节的信用管理,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和部门间共享制度。推动建立质量信用征信系统,加快完善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平台,建立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

  在流通领域,将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市场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欺诈、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重大案件予以曝光,增加企业失信成本,促进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还将规范预付消费行为。鼓励企业扩大信用销售,促进个人信用消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田锦尘表示,我国将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机制。在守信激励上,将加大对守信行为的奖励和表彰,各级政府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也要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对诚实守信的自然人和市场主体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包括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在惩戒上,也有多方面措施,如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的退出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如制定信用基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完善失信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和限制;如通过行业协会来制定行业的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对违规的失信者,按照情节轻重,对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这样一些惩戒性的措施;如完善社会舆论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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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民银行,社会信用体系,失信企业,一人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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