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消费维权>>生活维权>>

汽车配件售假 受审埋怨“东风”

来源: 央视网 作者: 2014-07-14 08:40:07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34岁的公司老板李某伙同妻子和几名伙计,被控在汽配城店内销售假冒尼桑品牌的汽车配件多达1739件(未遂),价值85万余元。近日,该团伙被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朝阳法院受审。庭审中,5名被告人均否认售假,李某夫妇还称东风日产公司是故意鉴定其销售的是假冒配件,目的就是为了打击他们这样的销售商。

  自称没售假不服指控

  李某2009年注册成立了北京致远新创商贸有限公司,妻子赵某是公司股东。从2011年起,公司开始经营汽车配件销售并雇佣了司某等人。日常经营中,李某负责进货和招揽业务,妻子负责财务。

  据指控,李某伙同赵某等人,在朝阳区小红门城环城汽配城店内,销售假冒尼桑品牌的汽车配件。2012年8月7日,5名被告人被查获,并在店内及汽配城仓库内查获尼桑品牌汽车配件1739件,经鉴定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855056元。2012年8月7日,警方接匿名举报将李某等人抓获,李某等人后被取保候审。

  “我对天发誓,我没卖过一个假的!”李某说,公司销售的配件都来自东风日产公司的各个4S店以及品牌代理商,4S店的货肯定是正品,而各品牌代理商都获得了授权。李某说,公司卖过副厂件,但上面没贴尼桑的商标。

  “东风日产公司单方面出具鉴定,我不服。”李某还对起获的数量提出质疑,称警方扣押清点货物时,他们已被抓走,因此申请重新鉴定和清点数量。

  推翻承认售假口供

  根据李某最初的供述,公司最初是正常经营,后有客户提出要买便宜的尼桑汽车配件,即副厂件。他解释说,副厂件就是假的汽车配件,感觉假配件市场挺大,就决定进假货。“我们这个圈子都是卖汽车配件的,所以很容易就找到假配件的进货渠道。”李某说,他从2011年5月起陆续进假配件,加价10%卖,从广州和上海进货。

  李某说,公司销售的配件有真有假,真假配件的内外包装以及质量都不一样。而他们会直接告诉客户哪些是假的,由于价格便宜且外观上不容易分辨,客户也愿意买。李某承认,东风日产公司并未授权其经营尼桑系列汽车配件。

  对此,李某称他被抓时人都蒙了,所以说的都不是事实。随后的几次提讯中,他多次解释副厂件不是假货,而是别的厂家生产的,但警察却理解为假货。“汽配市场卖的品牌配件就是指副厂件。”李某说。

  赵某也称,“我家不卖假货,东风日产公司打击我们,肯定不会说是真的!”法官问她如何知道都是正品,赵某回答,“听我老公说的。”

  负责销售的司某曾供述说老板告诉过他副厂件就是假冒件,很多客户直接就要副厂件,大部分都是个人订购的,公司每天销售在一两千元。庭审时,司某也改口称之前的供述不是其本意,副厂件不是假货,卖副厂件在汽配城很普遍。

  律师做无罪辩护

  李某的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认为,东风日产公司单方面出具的鉴定报告有悖法律公平,目的就是为了打击李某这样的销售商。且鉴定报告未说明真品和假冒品之间的区别在哪里,也没有明确说明鉴定方法和过程,故指控售假的证据不足。

  此外,警方查封扣押清点时李某等人都不在现场,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律师称,有发票证明李某从尼桑4S店和品牌经销商处购进大量货物,其成立公司并不是以犯罪为目的。

  公诉人指出,法律并无禁止商标产权人不能自己作出鉴定。另外,检方指控的是假冒注册商标,权利人对商标的真假作出判定是有效的。公诉人认为,李某等人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建议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到4年,判处赵某和司某一年半至两年半,判处另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半。法院将择日宣判。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关键词:汽车配件,假冒配件,汽车维权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武亚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