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处方药 酝酿中的新规惹争议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 2014-07-15 17: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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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只是征求意见稿,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还是在业内引发巨大争议。

  引发争议的是,“处方药”出现在了征求意见稿中。这意味着,如果该办法通过,未来处方药或将可以在互联网上销售。此举被认为是对互联网销售药品的松绑。毕竟到目前为止,处方药主要在医院销售。

  在药品零售界,已经有多家企业对此表示不满,而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内部,对此也是争论颇多。征求意见结止日期已经过去10多天了,这个新规的未来仍不明朗。

  担心药品滥用还是担忧市场被分流

  5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贴出了一则通知,要对《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要求,征求意见将持续一个月。

  在最初的几天,业界还没有太多动静,但从6月13日开始,各种意见开始出现。当天,中国药店医药电商研究中心主办了一个座谈会,与会者总结出若干互联网销售处方药的好处。

  6月17日,在湖南长沙也举行了一个座谈会,包括老百姓大药房在内的多家公司或机构,总结出了松绑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诸多害处。

  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的基本观点是,网上药店是属地管辖,销售范围却覆盖全国,大大加剧了监管难度和监管工作量。如果再降低网上药店准入要求,可能会导致网上假劣药泛滥。

  6月18日,在北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员与几十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行业协会的代表坐到了一起,就上述征求意见稿交换看法。这其中,有国药集团、上药集团、广药集团、九州通、同仁堂、老百姓大药房、华润医药等药品零售企业,也有化学药品协会、药品设备工业协会、药品商业协会等组织。

  一位参加了这个座谈会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座谈会来得仓促,但一些外地的药品零售企业当天凌晨三点多赶到北京,就为了当面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员提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员态度很明确:“不能等所有条件都成熟再放宽网上售药,等条件都成熟了,我们头发都白了。”

  在这次座谈会上,老百姓大药房等企业和机构持反对意见,而包括中国非处方药协会、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等在内的大多数机构则持赞同意见。

  谢子龙在座谈会上提出,放宽互联网售药面临四道难关:医院处方不外流,网售处方药难以进行;医保报销衔接有障碍;配送安全难保障;可能造成药品滥用。

  谢子龙以抗生素为例,认为目前虽然没有放开处方药的销售,但实际上网上卖处方药很普遍,抗生素滥用已很成问题,放开之后恐怕更成问题。药监部门对实体药店都监管不过来,何况网络销售。

  在他看来,即使要放开互联网售药,也只能是向连锁药店放开,单体药店不能放开。

  而在赞同者看来,放宽互联网销售药品是不可阻挡的趋势,监管并不是互联网售药的障碍。

  在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药品零售企业不同意放宽网上药品交易的限制,不同意处方药网上交易,这些意见均不妥。征求意见稿是积极改革、顺应全球同行业大趋势的。零售药店巨头们不能为了小众利益而牺牲大众利益。

  “实体药店反对的原因就是担心消费者分流。”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说,在我国,80%的药品在医院销售,零售药店只能分剩下的20%的市场,如果互联网售药再放开,实体零售药店担心这本来就不大的蛋糕又将被分掉一块。

   “不是所有的处方药都能在互联网上销售”

  其实,不论反对者还是支持者,对这个征求意见稿的预期可能都有些过高。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征求意见稿并非彻底放开互联网售药:“不是所有的处方药都能在互联网上销售。”

  据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计划就这个征求意见稿制定一个目录,以界定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边界。这个目录可能会很窄,治疗高血压等慢性病的处方药、常用但风险较小的处方药会是这个目录的主要内容。

  除了这个限制,从事互联网销售药品的企业也有明确限制,拥有实体药店的药品零售企业才具有申请互联网药品销售的资格,而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进行互联网药品销售。

  看似迈出了一大步,实际上也仅仅是一小步。而这一小步,即使是在监管部门内部,也是争议颇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征求意见稿在总局内部的各业务司室之间被广泛争议,有的部门认为要谨慎,有的部门觉得应该顺应互联网的潮流,还有的部门认为,把食品和药品放在同一个监督管理办法中不合适,应该分别制定管理办法。

  “业务司室对这个事情的争论很激烈,这些年都没有见过这样的争论。”上述工作人员说。

  今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一位副局长带队到多地进行调研,以了解互联网销售药品、食品的情况。调研的结果是,公众希望能推动对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的规范管理。

  早在10年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经开始关注互联网药品销售问题。

  2004年5月28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出台,当年7月8日实施。这个办法不允许互联网销售药品,只是允许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

  2005年12月1日,《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正式实施,相比此前,“交易”两个字被凸显,互联网药品交易开始得到允许,这就包括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药品交易,也包括了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药品交易。在面向个人的药品交易中,处方药还是禁区。

  规定实施之初,对互联网药品销售的审批一直很谨慎。到2007年7月31日,获准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的网站,全国只有4家。

  但在最近两年,网上药店的申请和审批都获得了加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目前网上药店已经有209家。而在互联网上,未经审批许可的网上药店数倍于正规军。仅2008~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曝光了200多家网上黑药店。

  “互联网销售药品已经是事实,市场还不小,监管部门觉得不如干脆制定一个规章,把这个市场监管起来。”一位接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人士告诉记者,从监管的角度看,搭建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第三方平台,是利于监管的做法,在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中,有整整一个章节就是讲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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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售,处方药,药品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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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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