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处方药 酝酿中的新规惹争议
互联网售药的春天到了吗 事实上,众多互联网电子商务公司已经开始对药品销售动脑筋了。在一些电子商务平台,已经有了药品销售的专门频道。 2012年,全国互联网药品交易规模达到16亿元。而在2013年上半年,仅天猫医药馆的成交金额就超过10亿元。 今年1月23日,阿里巴巴对中信集团旗下的香港上市公司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进行总额1.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0.37亿人民币)的战略投资,收购后者54.3%的股份。 在此之前,这家公司在互联网药品销售领域名不见经传。但是,这家公司拿到了国内第一块第三方网上药品销售资格证的试点牌照,还掌握着中国仅有的药品电子监管码体系。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师邓勇撰文表示,互联网销售处方药是大势所趋。有利于医药电商的创新和竞争,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一项利好政策,有利于破除目前医院“垄断”处方药和“以药养医”的怪象。 他拿出的数据显示,美国网上药店的销售规模已经占到整体销售规模的30%左右,日本为17%,而欧洲则是23%。 实际上,针对互联网药品销售,各国态度并不一致。胡颖廉告诉记者,瑞士、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禁止网上售药;瑞典的互联网药品经营权由一家国营企业独享;法国仅允许非处方药通过网络销售;美国、英国、日本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允许网上售药;荷兰则对此持完全放开态度。 “在我国,互联网销售药品已经有10多年了,政策层面一直没有放松的迹象。”胡颖廉告诉记者,监管部门的态度一直比较谨慎,担心假药劣药泛滥。但实际上,尽管具有涉网因素的假劣药品案件数量和规模均呈上升趋势,但互联网并不是产生假劣药品的原因,只是药品流通的一个渠道。完全放开或彻底禁止互联网药品经营都过于武断。 在胡颖廉看来,网购的繁荣主要在于价格优势和便利性,但药品消费不可能提前锁定,都是生病了才会去买药,网购的优势体现不出来。互联网药品销售对实体药店销售并不会造成太大冲击。 胡颖廉曾对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类别做过调查,结果发现,卖的最好的是计生类用品和简单的医疗器械,处方药、非处方药的销售并不理想。网购的主体是中青年,但这部分人群对药品的需求不大,而且对互联网销售的药品信任度很低。 “监管是焦点。”胡颖廉说,互联网售药的IP地址、交易发生地不一致,网上取证很困难,且很多时候不能作为法律证据,针对互联网售药的监管还处在起步阶段。需要做的是把正规的市场培育起来,取缔非法的网店。 在胡颖廉看来,互联网药品安全问题的实质,是现阶段我国尚不发达的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生产力与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消费需求之间的矛盾。要管理好生产经营者,就必须服务好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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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售,处方药,药品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