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竟是办公楼 开盘产权只剩40年
□在售楼处打出的横幅广告中,“办公”二字比 “花园独栋别墅,200多平方米,总价298万元起,毗邻正在建设的地铁17号线朱家角站。”胡淼(化名)说,虽然最近楼市相对低迷,但海上公馆的推销广告还是瞬间打动了他,“因为市中心一套普通的房子差不多也要300万元,同等价位买一套别墅还是很诱人的”。然而,当他签下购房合同后,却发现所购别墅的房屋类型并非住宅,而是办公楼。 市民:签完合同才发现买了办公楼 而且,这套别墅土地的使用期限为“2005年10月28日至2055年10月27日”,现房要到2015年9月才交房:“产权说是50年,实际上只剩下40年!” 今年8月的一个周末,在接到销售员的电话后,胡淼和朋友驾车,前往青浦区康园路399弄,实地查看楼盘。 “当天看房的人挺多的。”胡淼看了样板房,觉得房子造得还不错。“销售员说,那天成交了很多套。”胡淼说,当天确实有不少人在看房。在这种氛围下,当天下午7点多,胡淼签订了合同。 “不是定金合同,直接就是购房合同。”据胡淼介绍,他当天支付了不到10万元,作为首付款的一部分,剩余部分约定在一周内付清。因尚未付清首付款,他当天无法带走合同,只是用手机拍摄了几张合同照片。 当晚回到家后,他和家人再次查看拍摄的合同照片时才发现,所购别墅的“房屋类型”并非住宅,而是办公楼。 而且,这套别墅土地的使用期限为“2005年10月28日至2055年10月27日”,现房要到2015年9月才交房:“别墅产权说是50年,实际上只剩下了40年!” “有种被欺骗的感觉。”胡淼思前想后,觉得开发商已涉嫌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批的是综合用地,是用来建设办公、商业等公共设施用房的,现在却把它用来建别墅,建住宅,我担心以后会不会有问题。” 胡淼认为,该楼盘以“别墅”为名进行销售,给自己造成了误导,销售人员也没有对“房屋类型”作出清晰的提示,遂于签约第二天给销售人员发了一份函,要求取消那份购房合同。 对于胡淼的说法,销售人员显然无法认同。“您说您被欺骗了,这是没有的事。”一名销售员发给他的短信说:“300多套别墅,您觉得可能用来办公吗?而且哪里有办公的会这样(做)建筑,那不亏死”,“最重要的一点,您从中午一直谈到晚上7点,对小区全面了解了才签的合同,有监控为证,怎么去欺骗您”。 最后,这名销售人员劝他:“我觉得您有必要去把余款付清,不然会产生违约金的”。 销售方:首付、产权年限等已提前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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