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商品上的建议零售价 影响消费者决策
律师说法:对消费者消费决策有影响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自豪认为,“建议零售价”虽然不是以强制的方式表现出来,对于零售商而言,是否采纳建议价格仍有决定权。 如此看来,单纯的“建议性零售价”不具备对交易实际价格的绝对控制,并不违法。但是,实践中,“建议零售价”对消费者选择消费的决策有重大影响。 消费者往往以该价格作为商品价值的参考。消费者将其与商品实际售价进行比较,形成消费者“因折扣或促销而获益”的印象,进而影响消费者的决策。 从这个角度分析,尽管“建议零售价”在我国的《价格法》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并未将其明确列入价格欺诈行为中,但“建议零售价”对消费者的消费决策有实质影响。 这就要求厂家的“建议零售价”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关于商品标价的规定。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 王自豪律师称,《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物价部门 “建议零售价”是经营者市场行为 “‘建议零售价’不属于国家定价范围内,是经营者的市场行为,只要是明码标价就可以。”临沂市物价局一工作人员称,关于“建议零售价”的问题,他们也曾经接到过一些投诉,比如实际卖价比“建议零售价”偏高或者偏低,市民质疑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价格法》规定,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是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 该工作人员称,商家标注的“建议零售价”一般是最高零售价,是商家营销的一种手段,如果商家在商品上标注了“建议零售价”,同时又明确标注了现在的销售价格则是符合明码标价的情况,不属于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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