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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运营商侵害消费者权益 媒体批“四宗罪”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林其玲 2014-12-11 16: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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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央视、《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集中对电信运营商的违规操作,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了报道,梳理出电信运营商“四宗罪”。2014年是电信业重启改革的关键一年,虚拟运营商落地,铁塔公司成立,混合所有制逐步推进。有媒体人士认为,目前的电信改革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行业格局,和庞大的用户数量相比,电信运营商的根本服务提供者仍只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家,且长期垄断地位使得电信运营商扣费猫腻、霸王条款频现。

  央媒批运营商“四宗罪”

  12月5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黑龙江牡丹江市某运营商分公司员工私自给用户开通增值业务,造成乱扣费情况。报道称,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了多项增值业务,被扣费用上千元。节目采访的一位该公司的区域经理称,这极有可能是公司工作人员在暗地里操作用户号码,给用户添加的。

  报道称,该公司每月、每季度、每年度会给员工下派增值服务开通任务,如按正常办理基本上完不成。于是,员工会私自为用户开通服务。员工会对许多号码短时间内连续重复操作,开通某项增值业务,然后马上取消。一开一关,公司当月就会收取用户费用,他们当月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12月7日,央视又曝光张家口某运营商和吉林联通乱扣用户增值业务费用问题。报道称,运营商有很多猫腻玩法,比如一些增值业务,前期说是免费的,过了一段时间变为收费,还有一些增值业务开通征求用户意见的方式是:发送确认短信,用户不参与的话需回复“否”,若没有回复就代表同意。

  12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批评电信运营商霸王条款,“眼里只有利益”。称运营商人为设置壁垒,3G升4G须放弃优惠,升级后就无法转回3G套餐。《人民日报》还再提运营商流量月底清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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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运营商,侵害权益,四宗罪,霸王条款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