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法治质检建设上新台阶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2014-12-31 14: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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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四年,国家质检总局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3项、下放8项,出台部门规章28件,开展权力清单制度研究,组织基层试点,力求借助权力清单制度消除寻租空间。这是在昨日举行的全国质检系统2014年度普法工作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梅克保透露的信息。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于2010年9月提出了“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的目标。四年来,质检总局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发布《特种设备安全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制定发布《进出口乳品安全管理办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部门规章28件,适应质检事业发展需要的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章执法情况监督检查等活动。建章立制,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自由裁量权、“两法衔接”等执法行为,切实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畅通复议渠道,积极作为,四年多来质检总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50余件,妥善应对行政诉讼43件,尚无败诉,化解矛盾纠纷、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

  加大对省级以下地方质监部门行政体制调整的指导力度,积极推动检验检疫监管机制改革。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四年多来总局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3项、下放8项。开展权力清单制度研究,组织基层试点,力求借力权力清单制度消除寻租空间。

  成功举办首届质检法治文化演讲比赛。组织开展质检法治创新奖评选。大力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交流推广依法行政先进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带动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扎实推进“六五”普法,普法工作成效显著,质检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质检总局在建立了164人质检系统法律专家队伍的基础上,着手组建质检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并进一步完善外部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质检法治专业委员会,搭建质检法治研究平台,逐步扩大法律顾问、法律专业人员参与质检事务的广度和深度,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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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