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得注意了预售证可不能少
针对人们购买商品房后出现的一些纠纷问题,唐山市住建局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询问开发商商品房开发项目有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看中的房子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批准销售的楼栋号范围内。 唐山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唐山市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市、县两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所签任何协议将不受法律保护。 据了解,购买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有以下危害:一是这种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很难维护自身权益。二是由于开发手续不完备,致使项目的环境、楼层、房型、面积、设施、质量都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三是开发企业一般对商品房价格进行约定,但这种价格约定是很不确定的,出现纠纷得不到保护,可能利益受损。四是不具备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各种开发手续可能尚未办结,致使消费者买了房却办不了房产证、土地证。五是由于一些开发企业经营不善,或者恶意欺诈,甚至出现一房多卖现象,消费者可能面临定金或房款被侵吞的风险。(记者王静田) |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
关键词:商品房 预售 许可证 |
责任编辑:刘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