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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超市春节大促销 肉类价比上年下降约20%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 付薇 2015-02-10 15: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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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石家庄市新华区物价局按照省市物价局统一部署,对辖区各大零售超市、商场和部分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粮油肉蛋菜等节日商品供应充促、品种丰富,除茄子等少数商品价格上涨明显以外,绝大部分商品价格保持了稳定,牛羊肉、猪肉、鸡蛋、食用油等价格比上年下降超过10%。

  从检查的10家商场超市看,大型卖场的价格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而个别大型超市的外围门店和部分中小型超市仍存在标价不太规范甚至价格欺诈的行为,需提醒大家注意。

  超市春节搞促销牛羊猪肉都便宜了

  随着节日的临近,各大超市都是人头攒动、熙熙攘攘,收款台前都排着长长的队伍。每到一家超市,检查人员都详细了解节日主要农副产品供应情况和价格变动情况。各大卖场各类商品都极其丰富、很多商品都在搞节日降价促销、让利于民。

  检查人员在北国各连锁超市、家乐福保龙仓、信誉楼、天客隆、祥隆泰等各大超市先后抽查了近百种促销商品,并未发现价格欺诈行为,确实在让利销售,有的商品降价幅度甚至超过50%。

  北国超市中华北店负责人王维霞说:“为了让市民过一个满意的春节,北国各店除了商场让利以外,还要求供货商和厂家让利降价,所以很多商品不仅没有涨价反而比平时便宜不少。而且政府对常用蔬菜实行惠民价格补贴,确保大众蔬菜比农贸市场价格低20%以上,也保证了市场价格的平稳。总体来讲,除茄子等少数商品外,今年的节日市场价格比往年是下降的。”

  新华区物价局人士介绍,在各大卖场检查中发现,牛羊肉每斤比上年降价6元左右,降幅约20%;猪肉每斤下降2元左右,降幅接近20%。北国超市君粮面粉5公斤装由29.6元/袋降为24元/袋,降幅19%;黑马特一粉20公斤装由49.8元/袋降为42元/袋,降幅16%;金鼎浓香花生油5升装由119.9元/桶降为每桶89.9元,降幅25%;三元利乐砖纯牛奶由62元降为40.8元,降幅高达34%。

  大爷大妈在改变:春节不再存那么多吃的了

  北方人每逢过春节,都有提前存储大量成品食物的习惯。然而,随着大型超市的遍地开花,这种购物习惯正在逐渐改变。

  在家乐福保龙仓中华北店,家住超市附近的赵大爷、曲大妈等正在超市里购物。问他们过节都准备了什么,他们的回答几乎一样:只打算准备两三天的食物。

  赵大爷说:“现在跟过去可不一样了。过去春节一放假,直到正月初六以前,街上卖菜卖水果的小贩都回家过年了,大街上冷清得很,想买什么都没有,所以年前各家炖肉、蒸馒头、包包子要连续忙活好几天,要准备够十天半个月吃的。”曲大妈说:“现在超市天天开门营业,不管大年三十还是初一,大超市都开门,什么东西都有,现买的东西多新鲜呀,所以我们家只打算准备三天的食物。”

  超市工作人员也建议大家不必储存太多过年食物。北国超市益元店负责人说:“一方面,越是春节这样的重大节日,我们的商品越丰富越便宜;另一方面,各大超市春节期间都照常营业,再加上蔬菜水果这些生鲜食品又不易储存,放坏了也是浪费,所以建议市民没有必要囤积存储太多的食物,最好现用现买。”

  拒绝虚假促销拒绝“惊爆价”、“最低价”

  每逢节日消费旺季,商家都抓住机会搞促销,这本来是件好事,但也有一些商家却变着法地欺骗消费者,搞虚假促销。最常见的欺骗手法就是虚构一个并没有销售记录的原价,让消费者感觉降价幅度很大,因而产生购物冲动。

  新华物价检查所长刘志强说,经过最近几年严厉打击,这种情况在大型卖场已经很少见了,比如在东购银座、信誉楼等卖场,各色商品都使用了规范的标价签和标示方法,应标尽标,非常规范,然而在个别大型卖场外围和中小型超市,这种价格违法行为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比如不使用法定标价签、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使用明令禁止的“xx折起,惊爆价,最低价,特价”等标示方法、新上市商品虚构原价欺诈促销等。

  刘志强解释说,“惊爆价”、“最低价”等无从比较的标价形式、“全场几折起”等标示方法,《河北省商业零售行业价格行为管理规定》早已经禁止使用。现在仍然存在这些问题,说明大型卖场对外围店铺的管理还不够重视。

  香皂“促销3.8元”一查原价也是3.8元

  检查人员发现,在中华北大街某电器商场,虽然所有商品都标示了价格,且填项很全,但所有价签都是“河北省物价监督检查分局监制”的绿色标价签。“这明显属于过时作废价签,因为标价签的监制权早已经下放到市一级物价部门,而且河北省物价监督检查分局名称早已经改成了‘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刘志强表示。

  在中华北大街另一家大型超市外围,“达芙妮”和“鞋柜”皮鞋两个店面,均未使用法定价签,而是使用自制不干胶价签,且“鞋柜皮鞋”专卖店放置了大量“新品上市5折”、“春季商品5折”等标示牌,还有“女包原价399元,现价199元”,而原价并没有销售过,构成了价格欺诈。

  在维明北大街中小型“爱来购”超市,全场没有一个法定价签,且使用了大量爆炸签标示“惊爆价、最低价”。此外还有“七度空间卫生巾原价9.5元,现价7.5元;香飘飘奶茶原价3.5元,现价2.98元;佳洁士牙膏原价4.5元,现价2.98元”,而均无法提供原价销售记录。

  在位于钟旺路的另一家中型超市“柏银”,不仅全场都使用了自制价签,而且“六神香皂”用爆炸签标示:“促销3.8元”,查看交易记录,发现原价也是3.8元。

  刘志强说,虚构原价、使用欺骗或误导性标价方法诱导消费者购买的,都是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依法应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应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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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春节,促销,肉价,虚假促销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