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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推行公积金异地缴存 在户籍所在地购房

来源: 四川日报 作者: 2015-02-25 11: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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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省住建厅表示,今年我省(四川)将针对房地产市场推出多重利好政策,力争2015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8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0%。

利好一:

提高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2014年底,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相关政策迅速在川落地。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各地申请贷款所需的连续足额缴存时间,已从1年缩短到6个月;异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购房也已在全省推行。

对于购买首套房,目前成都、资阳、广元等地已经提高了贷款额度,“普遍增加了10万元以上”,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内,各地将提高相应额度。并且我省还将协调银行等机构,进一步落实对首套房首付款比例和利率的优惠政策。

利好二: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并联审批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将协调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实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间,还将简化二手房交易流程、缩短登记办理时限。”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去行政化,我省将对地方政府住房消费政策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全面取消限购、限价等行政干预政策。“个别城市通过价格备案管理,限制房价起伏的政策将被取消。”上述负责人表示,过去90平方米以下房屋,须占全市或某项目建筑面积70%以上的规定将被中止。“这将有利于企业更好满足市场需求,优化产品供应结构。”

在提高市场交易活跃度同时,我省还将加大“去库存”力度。全年计划启动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30万套,力争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40%;同时探索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于棚改安置,消化市场存量商品房。

利好三:

释放“微刺激” 年内大部分市州将出台相关措施

“去年房地产市场遇冷,我省商品房销售面积仍居历史次高位,这与及时的‘微刺激’密切相关。”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眉山市对在城区购买商品房给予每平方米60元的补贴;广元市对房展会期间的购房者,给予契税税率1至1.5个百分点的补助;遂宁市放宽开发企业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规费缴纳时限……从去年至今,省内已有11个市州正式出台房地产“微刺激”措施,而今年内绝大部分市州都将出台类似措施。

今年起将取消非住宅(即写字楼、商铺等)抵押手续费(上限2万元),免收小微企业的房屋登记费和住房交易手续费(上限2万元);同时将调整普通住房认定标准,将更多住房纳入享受普通住房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利好四:

促产业转型 租赁型保障房按成品住宅标准建设

“通俗点说,可以直接‘拎包入住’的,就被称作成品住宅。”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攀枝花市已出台政策,建设此类住宅的开发商,可享受装修部分税收按合同金额4%征收等优惠政策。

对成品住宅开发建设项目和购房者,将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此外,今年起我省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将一律按成品住宅标准建设,力争全年实现成品住宅开发建设比例,由目前10%提高到20%。”

与此同时,我省将加快住宅产业化,使用工厂流水线,制造墙体、楼板、梁柱等建筑构件,再集中运到房屋修建地点组装。目前,广安、乐山市已在推进住宅产业化基地实践。(记者 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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