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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荣获河北省“最佳消费维权工作单位”称号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刘春亮 武亚宁 2015-03-13 17: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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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消费维权工作新闻发布会

河北省消费维权工作新闻发布会。资料图

  河北省消协开展的2014年度“最佳消费维权工作单位”和“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评选揭晓:河北长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长城网)与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处12315指挥中心、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河北省消费维权律师团、河北省广播电台《阳光热线》栏目等单位获得百家“最佳消费维权工作单位”称号,本网记者刘春亮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处成振洲、河北省通信管理局修非、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廉莙等先进个人荣获百名“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称号。

  本次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涵盖与消费维权工作有关的行政部门、司法部门、行业协会、商业企业、新闻媒体等单位(或单位所属部门)及个人。

  据介绍,百家“最佳消费维权工作单位”参选条件:单位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部门或专人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等事务;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法制观念较强,依法处理消费纠纷的素质较高;主动参与本次活动,组织活动有场地、有内容、有标语,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单位未发生重大消费侵权及其它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商业企业在当地经营规模较大,社会信誉度高。百名“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参选条件:个人事迹需体现自觉、依法、坚定、有效四个方面。包括政治思想觉悟高,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行为影响;热爱消费维权工作,维权意志坚定,能够主动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他人或自身的合法权益;学法懂法、依法维权的素质较高;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积极维护社会公德;消费维权事迹突出,案例典型,能触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具有教育指导意义。

  活动评委会将根据评选标准,按照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在各市消协推荐和省直申报的单位和人员中确定100家“最佳消费维权工作单位”和100名“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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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