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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虚假宣传引热议:借爱国之名欺诈消费者

来源: 长江商报 作者: 刘虎 2015-03-18 08: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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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长江商报“茅台所获百年金奖被指造假回应称得啥奖不重要”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近200家新闻网站转发,10万网友留言热议。知名律师袁裕来表示,企业虚假宣传,可根据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工商局应该严肃查处假借爱国之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茅台集团尚未做出回应

  “原来故事是瞎编的啊!”看到茅台并非1915年巴拿马金奖得主,“怒掷酒瓶夺金扬国威”的故事也只是往日“段子手”的创作,众多网友表示很吃惊。网友同时认为,长江商报的报道有理有据,有出处,可以说是对史实的考证。

  哈尔滨师大历史系教授、杂文作家林奇称,茅台篡改获奖等级、编造故事的行为是“撒谎爱国”;独立财经观察家、时评家、社会学者侯宁表示,据他所知,最早拿国际大奖的的确不是茅台,是汾酒。

  一段佳话却原来是假话?多名网友称,怒摔茅台而获奖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原来竟是假的。兼听则明,希望茅台酒厂出来说几句。网友们纷纷向茅台集团官方微博发问,但茅台集团目前并未做出回应。

  中国金融博物馆理事长王巍认为,对于历史的态度就是商业道德的底线,茅台酒不能逾越这个底线。

  吹了大半个世纪的牛皮,为何今日才破?网友们分析:只因为贴有爱国标鉴,利用爱国进行营销,可实现爱国和利润的完美结合。

  网友认为,茅台酒欺骗国人几十年,故事编得绘声绘色,又是摔瓦罐又是雪国耻……而用同样工艺生产出的酒,价格却有天壤之别,靠的就是炒作。

  专家建议向工商部门举报

  “得奖这是肯定的,至于得的什么奖现在说不清楚。奖章奖状也没有了。我觉得没有必要争论,就算是汾酒得了金奖,也就是个清香型的酒,我觉得没什么了不得。”茅台集团前“掌门人”季克良对于宣传了数十年的“巴拿马金奖”的含混不清的表态,引起网友普遍不满。有网友说,茅台的营销曾多次作为营销的经典案例。现在看来,也只能在国内唬唬人。

  调查记者冯文亮认为,酒类打假应成3·15的关注重点,其真相是有些酒从品质、包装、营销都充斥着欺骗和虚假。

  裸奔了这么多年,没人知道它没穿衣服吗?!网友认为,很多人都知道茅台的所谓巴拿马金奖是假的,而厂家依旧肆无忌惮地宣传做广告。究其原因,是监管部门——仁怀市工商局等职能部门的严重失职。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张洪峰建议:“买到虚假宣传的茅台酒可以直接起诉,或者向工商局举报,找所在地工商局即可。”

  茅台酒的虚假宣传是否涉嫌消费欺诈?知名律师袁裕来介绍,根据我国法律,如企业虚假宣传,将根据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我国《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否则,根据第39条的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袁裕来强调,工商局应该严肃查处假借爱国之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分析人士认为,如果茅台被处以巨额罚款,可能会对茅台的股价产生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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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茅台,虚假宣传,爱国之名,欺诈消费者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