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河北省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0月20日印发 河北省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政务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局和各项中心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推进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科学发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深化政务公开,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形成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公开内容 1.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进一步做好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行政复议旁听会、案件会审会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实效性,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等问题。 2.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一是依法梳理审核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二是进一步扩大行政权力公开范围。按照配置科学、运行公开、程序合法、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将公开透明要求融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过程,实现内容真实可信、过程有据可查、结果公平公正。三是行政裁量权公开。按照《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冀政〔2010〕152号),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裁量理由、法律依据、裁量幅度标准和裁量结果等重要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行政许可公开。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许可项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大行政监管事项的公开力度,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管事项的动态公开管理制度。五是努力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和公示的网上许可、审批等情况的动态公开。六是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以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 3.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公开的力度。抓好重大突出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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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河北工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