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价格战莫让消费者买单 防企业转嫁成本
近日,国家旅游局针对社会反映同程、途牛两家企业在互联网上以低价招徕游客的经营行为,责成相关部门分别约谈了同程、途牛企业负责人,并要求其就相关旅游产品成本构成作出说明。江苏省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途牛停止其“1元出境游”业务。 从经济学角度而言,价格战是消费者选择的必然,是市场经济下最基本的竞争形式。虽然人们的消费心理随着消费水平、消费质量的提高在不断改变,但价值与实惠永远是顾客的第一追求。所以旅游企业在互联网上以低价招徕游客的经营行为,最初广受消费者欢迎。 我们知道,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而价格战以牺牲利润为代价来争夺市场的方式,无异于饮鸩止渴、竭泽而渔。所以,没人愿做赔本的生意,如果企业搞价格大战,极有可能以牺牲产品和服务质量作为代价。即使不这样做,他们也可能在企业占有的市场份额到了能够主导市场定价时,通过抬高价格来弥补之前的利润损失。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旅游价格战,最终只能由消费者买单。 要防止企业转嫁价格战成本,真正保障消费者在旅游市场中的合法权益,光靠相关部门约谈是不够的,最终还得靠法律手段来规范市场行为,因为法律对于约束市场行为能发挥持续的效力。同时,还应该通过完善法律制度来提升消费者与旅游企业之间的博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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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游,价格战,旅游企业,转嫁成本 |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