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质监局:11批次燃香产品甲醛项目不合格
近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通报2014年广东省包装机械等20种产品定期监督检验质量状况。其中,燃香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结果显示,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4.7%。 本次检验了江门1个地市(区)61家企业生产的燃香75批次,依据GB 26386-2011《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燃香的铅、镉、汞、铬、砷、烟尘量、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检验发现11批次产品甲醛项目不合格,生产企业名称(标称)涉及:江门市新会区小冈荣顺兴香厂、新会区双水镇小冈兆隆香行、江门市新会区小冈锦昌香行、新会区双水镇丰明香行、江门市新会区小冈天台兴华塔香厂、江门市新会区小冈祥和香厂、江门市新会区小冈长兴隆香行、江门市新会区金有香业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小冈权胜香行、江门市新会区兴豪香业、阮华照。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本次定期监督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
关键词:质监局,11批次,燃香产品,甲醛,不合格 |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