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六成司机曾低头开车或看手机
律师说法 处罚“低头族”有法可依 在交警执法时,有些“低头族”还提出,自己低头看手机并不违法,因为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可是发微信又不是“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所以交警没有处罚依据。 这种说法是否站得住脚呢?对此,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福指出,在现有法律法规中,确实没有明确的对开车发微信的处罚条款,这是因为这些法律法规在制定时,还没有出现微信、微博等“新玩意”,但不能因为法律法规没有列举出相关状况,就证明交警没有执法权。 “‘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这个‘等’字赋予了执法部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即交警认为司机的行为有驾驶危险,就可以进行处罚。”戴律师认为,“低头族”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交警执法有据,应该对此行为加大检查力度。 一线交警 执法取证困难容易扯皮 “对于开车打手机、开车低头等交通陋习进行执法查处,现场固定证据是一大难点。”据一位一线交警介绍,“低头族”多在等红灯时看手机,只要民警向他的车走近,司机一旦意识到,立马把手机丢到一旁。 “由于低头发微信等行为比较隐蔽,不像接打手持电话,可以直观地看到。而且,大部分司机看到交警后,都会立马改正,这也说明多数司机是‘明知故犯’。”交警介绍,对于“低头族”处罚时现场取证和固化证据比较困难,容易造成扯皮。 交警提醒司机,处罚并不是目的,安全才是重中之重。为了行车安全,司机开车时确有需要接听或回复微信、微博的,最好把车停靠在路边后再操作;收听即时路况信息最好优先选用车载广播。 心理专家 应特别警惕手机依赖症 对于“低头族”,社会学和心理学方面的专家都表示,这一问题背后有更深层次的公共文化、心理健康等根源问题。 北京伦理学会秘书长王淑芹表示,对于“低头族”的行为,应该给予更大的舆论压力,使司机能认识到这种妨碍公共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需要受到惩罚,也要接受道德的谴责。 此外,王淑芹认为:“车子只要上公共道路,就是处于公共空间,司机违法、不道德的行为,就是缺乏公德,缺乏公共意识。” 北京社区生活心理卫生咨询服务中心的心理学专家则认为,许多司机一个人开车时就爱看手机,说明内心有一种怕与外界失去联系的不安全感,同时往往存在正常沟通能力的不足。(记者童曙泉高健骆倩雯实习生王佳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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