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消费维权>>维权

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施行 网购入监管范围

来源: 法制晚报 作者: 佚名 2015-04-26 09:14:1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指出,本次新法修改力度非常大,从原来104条增加成154条,对8个方面的制度构建进行了修改。主要表现在: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进一步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突出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监管完善;加强对高毒、剧毒农药的管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还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网购,监管范围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