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诈骗损失超电脑用户一倍成诈骗第一平台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 张静雅 2015-04-29 15: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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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终端已经超过了电脑客户端,成为网络诈骗的第一平台。在“4·29首都网络安全日”来临之际,昨天,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北京网络安全反诈骗联盟联合360互联网安全中心共同发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网络犯罪数据研究报告》。据介绍,这是国内首个基于安全大数据,对网络诈骗犯罪的形势、手段和根源进行系统分析的报告。

  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2015年1月至3月,个人电脑用户报案3773例,报案总金额为940.5万元,人均损失2493元;360手机用户报案1147例,报案总金额为831.8万元,人均损失7252元。手机已经成为网络诈骗的第一平台,诈骗案件人均损失金额是个人电脑端的两倍。

  在手机端,用户遭遇诈骗的首要途径是诈骗短信,占比为53.8%。而在个人电脑端,社交工具和电子商务网站是网络诈骗信息传播的最主要途径。

  报告显示,个人信息泄露是网络诈骗犯罪猖獗的重要原因。一季度的数据显示,与个人信息泄露相关的网络诈骗报案数量为1601例,占报案总量的32.5%,这是2014年同期的两倍多。进一步统计显示,约29.2%的PC端诈骗和43.5%的手机端诈骗都与个人信息泄露或窃取个人信息有关。仅2011年至2014年底,已被公开、证实的已泄露中国公民个人信息多达11.27亿条。目前,围绕个人信息泄露,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有人甚至为此开设了钓鱼网站、通讯公司和商业信函公司,专门通过收集、买卖公众“名址库”牟利。

  网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络诈骗数据报告为警企民携手防范、打击网络诈骗案件提供了支撑。今后,反诈骗联盟将每季度发布一次《网络诈骗犯罪数据研究报告》,以此提高网民对网络诈骗的鉴别力,降低网络诈骗的发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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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