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美容院抽脂成植物人
现如今,微整形因其痛苦小、见效快等优点而吸引了很多爱美人士,然而前不久苏州一名女子走进某美容院后再没能清醒过来。其家人为了能够进一步帮助其捍卫合法权益而来到法院,申请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日前,虎丘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 陈先生称,2013年8月11日,他的妻子在苏州某美容院做美容抽脂手术时发生意外,心脏骤停,神志不清,虽然立即送医抢救,但无明显效果。为挽救妻子生命,他先后陪着无意识的妻子在苏州、上海等地的三家医院进行治疗,最后却被医院诊断为“永久性植物状态”。陈先生为能够保护妻子合法权益、起诉该美容院,特向法院申请认定妻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妻子的监护人,以进行后续维权。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为陈先生妻子的精神状态及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其妻子被诊断为重度智能障碍。 法院认为,被申请人受疾病影响,认知功能全面受损,辩认能力完全丧失,无法自主行使民事权利及承担相应民事义务,故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申请人陈先生为被申请人的监护人。 法官提醒说,美容一定要选正规的机构,如需手术,务必三思而后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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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美容,抽脂,微整形 |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