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佑商厦广告宣称40年收益424万元 认购书上仅2年包租
广告宣传上称售后包租“年收益6.5%”、“40年收益424万”,令市民冯女士怦然心动。结果,在付完10万元签下商铺认购书后,冯女士却发现认购书将包租年限定为2年。为此,她最终未签订购买协议并要求退款,却遭拒绝。经记者现场采访、黄浦区工商部门进一步介入后,目前商家已同意退款。 青年报记者 罗水元 40年与2年之差消费者终止购买行为 冯女士称,她接到推销电话后才前往上海金指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那里,工作人员给他看了商铺广告,广告上写着福佑商厦为“城隍庙旺铺,世代摇钱树”“40年完整产权旺铺”“统一经营,年收益6.5%”等。 “小投入大产出”旁边,还有一张投资回报表。该表格显示,投资163万元的商铺,按年租金收益率6.5%计算,每年收益10.6万元,40年收益424万元;而同地段200万元的住宅,按年租金收益率3%计算,年收益只有6万元,40年收益只有240万元。据此,表格下方得出了这么一句结论:“稳健商铺投诉,远超住宅收益。” 冯女士心动了,并参加了“付10万抵20万”的促销活动,预付了10万元,与商家签订了购买福佑商厦4楼一个28.21平方米商铺的《认购书》。 不过,这10万元,并非单纯意义上的预付款——《认购书》上,10万元列在了“定金”一栏,并注明“定金不退”;包租的年限也不是10年——《认购书》上第五条明确:“认购人承诺并自愿将所定商铺自正式交付两年内的使用、收益权无偿交给上海金指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以便进行统一招商、管理。”简而言之,就是售后包租2年。 《认购书》约定双方于5月5日签正式购买合同。这天,冯女士再次来到上海金指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了对方所提反租冲房价方案,但还是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广告上写的是售后包租40年,我们要求签10年,他们只肯签2年”。冯女士说,到那时,她再翻看《认购书》,才知售后包租时间只为2年。双方虽当天约定于5月8日再签正式合同,但仍然无果。 商家同意退款律师提醒:签约要细看 “10年不现实,所有商户都是2年。”日前,记者前往上海金指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场采访时,售楼处销售总监文先生一方面称售楼广告是以前所印,不作为合同内容;另一方面则称,公司合法经营,双方是在自愿情况下签订《认购书》,《认购书》上已有关于售后包租2年的约定,并明确“定金不退”,因冯女士方面坚持要求售后包租10年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责任不在公司,公司可以不退那10万元。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赵星海律师认为,由于商家在《认购书》上已明确售后包租期限为2年,正式签订购买合同时,因消费者另行提出售后包租时间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商家原来所收定金确实难以退回。赵星海律师也提醒消费者,付定金签订《认购书》前,一定要仔细看清《认购书》中的条款,对可能影响后续进一步签订合同的条款,一定要反复斟酌。 记者现场采访后,冯女士方面回复记者称,经黄浦区工商部门进一步介入后,商家已同意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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