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质量引群体性投诉 工商将约谈涉事商家
下月2日起,我省将实施陕西省工商局出台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政约谈制度》(以下简称《行政约谈》),商品质量差、一年内被投诉两次或引发群体性投诉,这样的商家以后将被工商部门约谈。 《行政约谈》规定,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存在的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群体性投诉的;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1年内被消费者投诉累计2次以上的;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以内未办理退货手续的;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后仍未主动改正的等9类情形,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指导纠正、政策诫勉、行政建议等手段,通报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帮助督促约谈对象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消费纠纷。据了解,行政约谈不能替代行政处罚,对拒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履行法定义务责任的,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调查核实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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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