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实施无偿献血血费出院即报
长城网4月21日讯(记者吕晓红)记者21日从河北省卫计委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无偿献血用血报销机制,河北省将从5月1日起在全省分阶段实施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后血费出院即报,10月1日起在全省11设区市全部实施该项工作。 据了解,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后血费出院即报工作,将分别于5月1日-6月30日、7月1日-9月30日,先行在石家庄市以及唐山、邢台市安装有关系统软件并实施,10月1日起,在全省其他设区市安装系统软件并实施。 河北卫计委要求,血费出院即报工作在河北省采供血及临床输血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联网医院(以下简称“联网医院”)开展。在河北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即无偿献血相关人,在联网医院临床用血后可在出院时即时报销规定的费用。省直管县(市)、各县(市)未联网医院的血费报销工作暂由同一区域内承担供血点职能的联网医院负责。各市区未联网医院的血费报销工作暂由血站承担。 全省实施统一临床用血报销政策,即公民献血后本人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3倍免交规定的费用;公民献血达10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献血者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用血时,按献血量等量免交规定的费用。省内报销(返还)血费的标准,统一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制定我省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0〕41号文件)和《河北省献血、临床用血费用报销(返还)比照标准》。 |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
关键词: |
责任编辑:刘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