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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严厉打击价格欺诈 明确电商连带责任

来源: 新京报 作者: 刘素宏 2015-06-25 0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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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展

  电商涉价格欺诈屡受罚

  年中大促、双十一购物节、双十二促销季,随着电商发展,越来越多电商平台打造出了全民狂欢式的购物节日,但漫天促销的背后,也埋藏诸多陷阱。作为价格监督的两个主要部门,发改委和工商局也针对电商价格问题屡出重拳。

  电商价格欺诈罚款太低?

  在以往发改委通报的案例中,传统商贸流通行业占大头。而近年来,随着电商的发展,处罚的对象也开始涉及越来越多电商。

  早在2012年,多家电商发起的“8·15”电商价格战就引起了国家发改委的注意。2012年9月5日,发改委表示初步查明多家电商涉嫌价格欺诈,处罚勒令涉及电商自查、整改。据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三家电商开打价格战后,一些媒体和网民反映,有的电商存在欺诈消费者的问题,发改委也接到群众举报。

  据媒体报道,因涉嫌价格欺诈,近日北京发改委给予一电商警告和50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查询市工商局下属的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发现,在以往针对电商价格欺诈的处罚,罚金一般在50万元以内。

  按照2010年修订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有业内人士认为,与电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省下的千万级别的广告费用相比,较低的处罚对电商难以起到震慑作用,犯错成本太低很难避免“明知故犯”的情况。

  “价格欺诈越来越隐蔽”

  “很多平台不再显示交易记录和交易价格了,价格欺诈行为不但没有被遏制,反而变得越来越隐蔽。”职业打假人王海(微博)告诉记者。

  去年“双十一”期间,记者曾报道,陈先生向客服反映一款大衣虚抬价格,陈先生查询成交记录发现,在显示出的157条月成交记录中,只有3条不是“双十一”当天的交易,而11月2日至11日期间的交易记录完全没有。

  交易记录不完整是此前多个平台存在的问题,而如今,交易记录及价格从多个电商平台消失了。

  王海称,自从他去年举报某著名电商平台价格欺诈之后,近来他发现,多个电商平台都没有交易记录和交易价格了,这样会让价格欺诈行为更隐蔽,让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信息更不对称。

  -律师说法

  新规有望推进电子商务立法

  对于此次出台的禁止价格欺诈新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孟庆国认为,这次规定的出台是在长期的实践中针对电商发展、不规范促销信息泛滥作出的调整,在实践中,法律的制定往往落后于市场发展。

  从法律效力上来看,孟庆国称,发改委出台的规定对商家也具有一定约束力,在不违反上位法的条件下,对以往法律规定的空白有补充作用。

  对于业内呼吁已久的电子商务法,孟庆国表示,尽管电子商务立法尚未落实,不过这次发改委新规在一定程度上有实验意味,根据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作出规范、提出应对措施,积累一定经验后,可以提出立法建议,上报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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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发改委,严打,价格欺诈,电商,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