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工商人社携手共建信息互通机制
记者近日从省工商局了解到,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扩大社会监督,省工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签署了《关于公示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信息合作备忘录》。今后,如遇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省人社厅将函告省工商局,随后省工商局将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布,企业“老赖”将无处遁形。 据了解,受监督的对象包括所有经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在我省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劳动用工行为的企业。公示内容包括两类:一是企业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包括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内容、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处罚日期等;二是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等严重违法行为信息,包括列入(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原因、列入(移出)日期等内容。据介绍,企业老赖“知错就改”的,省人社厅将根据企业改正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公示的企业信息。决定撤销的,将按照相同流程函告省工商局予以撤销。
下一步,省工商局和人社厅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将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信息纳入正在建设的河北省法人库整合信息范围。河北省法人库上线运行后,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信息将通过河北省法人库进行信息整合,并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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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解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