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亚马逊“Z实惠”商品购买的手机竟是二手货
王先生来电,反映他在亚马逊购买手机,没想到竟然是二手货。 王先生说,他今年三月在亚马逊上购买了“Z实惠”商品,官网上明确告知是有瑕疵的商品,但并没有说手机是二手货:在官网上它明确告诉我产品的外观是有瑕疵的,但是没有说是使用过或者有其他问题,跟她确认过只是有瑕疵,我买了之后发票也收到,当时耳机我们都没有启封就使用了。 起初手机没有问题,不久,他的妻子发现耳机有问题,送检时,他被维修人员告知手机以前被使用过:我们去检测的时候,他们说耳机是非标配耳机,他说同时是跟手机一起维修的,然后我们把手机拿过去,他说这个手机已经在去年被启动了,保修期是从去年开始。我们买手机是3月3号,他说你这个保修期至少损失了三个月。 王先生随即与亚马逊客服取得联系,对方告诉他,Z实惠商品不享受三包服务,如果要求退货,只能把钱退回到购买所用的电子礼券中。 记者与亚马逊客服取得联系,工作人员何小姐承认,有些瑕疵品可能就是其他人买过之后退货回来的,这一点没有向客户说明。具体到每个商品不会说这个商品哪里哪里有瑕疵。它可能不是全新品,有可能客户购买之后办理过退货。 对此,严鹏律师事务所律师范晓峰认为,这种做法涉嫌欺诈,按照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应该退一赔三。 消法上的欺诈就是销售者把产品的陈述信息向消费者公布的信息是否和客观事实一致,现在亚马逊网站上公布的产品,它的瑕疵有没有具体罗列,只是很笼统的写了是瑕疵,而且在使用上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你们单单说一个有瑕疵,肯定是不够,而且使得消费者没有对你们的瑕疵有很好的理解,消费者可以以此来解除这个买卖合同,消费者按照消法的规定可以要求赔偿的权利 |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购买手机,亚马逊网站,商品,耳机,二手货,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