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成犯罪团伙天堂 诈骗公司1年骗20亿
继4月中旬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利剑1号”收网行动取得重大战果后,广东警方再次重拳出击,经过深入摸排后,发起“利剑2号”收网行动。笔者从21日上午召开的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5月28日至6月15日的行动中,警方成功破获某发油脂公司案、某上品互联网公司案等重点案件。行动期间,全省共破案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1名,涉案金额约40亿元。警方在发布会现场还曝光了非法集资诈骗公司的行骗“秘笈”,以警醒广大群众。 1人3年被骗100多万元 5月底,广州警方成功侦破一宗非法集资案件,捣毁3个窝点,抓获涉案人员210名,查封涉案土地250亩、房产22套,冻结股权、账户一批。 民警调查发现,涉案的油脂公司老板比较滑头,他在山东成立的油脂公司在生产经营上是合法的,该老板以此为幌子,在广州设立了两家分公司开展非法集资诈骗活动。公司招聘了大量业务员,在广州市水荫路、环市路、区庄立交等处派发传单,并声称可获免费旅游、免费小礼品等。 然后,等有人上前咨询时,他们就会热情地将这些人带到公司参观、听课,咨询者多为老年人。到公司后,业务员会告诉来人,公司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企业发展步伐,群众可以参与投资,需要签订一份《资产担保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可以获得23%的年化利率,利息按季度支付,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也可以转账。 不少人因此动心,有的老年人甚至掏出了看病钱、“棺材本”。而实际上,该公司收到钱后,只拿出极少部分资金用来支付利息。 在此案中,有2000多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达3亿多元。有人被骗1万元,有人被骗10万元、20万元,更夸张的是,有受害者从前年开始投资,一直到今年4月份,一共签了10份合同,被骗100多万元。 直到见到警察来办案,很多受害群众才知道,原来这家在业务员嘴里“投资前景很好”的公司,资金链早已濒临断裂边缘。办案民警透露,抓到该公司老板时,其手机里全是被人追讨债务的信息。 查冻涉案资金5.4亿多元 近日,省公安厅经侦局根据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呈报的线索,深入挖掘,在迅速理清某上品互联网公司全国网络和主要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全面分析资金账户后,及时启动防逃、控赃机制,于6月5日晚在北京抓获主犯李某增。随后,抽调广州、珠海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干警组成专案组,在北京、广州、珠海三地同时展开行动,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3名,查获和冻结涉案资金逾5.42亿元,查获包括1万余份合同在内的一批关键证据。 经查,自2014年6月至案发之时,某上品互联网公司利用每一到两个月召开一次投资推介会或经济论坛(2014年11月泰国会议、2014年12月澳门会议、2015年1月遵义会议、2015年3月横琴会议、2015年5月三亚会议),宣称公司以发展电子商务O2O,经营质优价廉进口商品来获得高额利润,引诱群众签订加盟网店投资合同,成为所谓公司投资人和网站会员。 该公司为了逃避打击,在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的同时,还以珠海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投资人签订利用所加盟的网店推广业务的所谓返利合同。该公司通过这两份合同向投资者承诺,以2万美元为倍投基数,投资2年,可以获得75%本金返还和两倍于本金的利润,年化回报率高达137.5%。 该案涉及全国多个省份的6000多人,涉案金额约20亿元,是近期破获的“投资回报率”较高的非法集资案件之一,警方查冻涉案资金逾5.42亿元,取得近年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查冻资金最大战果。 -案件特点 犯罪团伙利用电商平台行骗 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黄守应介绍,近期侦破的非法集资案件出现了一些新特点。 一是参与人群由中老年群众向多元化发展。参与人员以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人群为主,变成有一定投资知识和经验的群众,甚至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群众。部分群众明知有风险,却抱着侥幸心理,专门寻找承诺高额回报的公司和项目,主动参与投资,并认为自己在公司资金链断裂前可以抽身出局。 二是犯罪团伙呈现集团化、专业化特点。有的涉案公司聘请专业运作团队,组成专门队伍虚构、包装投资项目,介绍、游说、引诱群众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专业运作团队根据当天收到款项即时按三七至五五比例分成,群众投资款项迅速被犯罪团伙人员层层瓜分。 三是涉案领域由传统领域向新兴行业蔓延。以往的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涉及农林牧渔、矿产资源、保健品、证券、房地产等传统行业,但近年已波及电子商务、网络借贷、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兴行业或领域。 四是犯罪手法隐蔽性、欺骗性和诱惑性增强,以所谓高科技、“互联网+”等新模式模糊犯罪界限。不法分子打着高科技、新经济、先进营销模式等幌子蒙骗投资者。部分犯罪团伙请来专业人士作“参谋”,通过不固定回报率、由代理人负责提现返利等手法规避法律、逃避打击。 -诈骗手法 各色项目迷你眼高回报率引诱人 从公安机关近期破获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诈骗手法: 一是在市区闹市地段派发传单,以免费旅游、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到公司参观、听课,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企业发展步伐等为由,以投资保健品、粮油食品等项目,与投资者签订《商品购销合同》《资产担保借款合同》,许诺20%至30%的高额年化收益率。 二是利用在区域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公司引诱社会公众投资,宣称公司为境外某实力雄厚集团在境内的分支机构,编造诱人的投资增值项目,许诺高额年化收益率,承诺借款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 三是所谓投资连锁酒店项目。即将酒店经营收益权承包给投资者,投资者按投资额获取酒店收益分配权,承诺在合作承包期内可获得投资金额20%以上的年利润收益,并会分期退还本息。 四是所谓O2O互联网创新项目。犯罪团伙声称将线上消费者带到实体商店,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前台,以经营进口商品获得高增长为诱饵,引诱群众签订加盟网店投资合同,成为所谓的公司投资人及网站会员,并许以高额回报。 五是利用P2P平台,通过发布虚假借款项目、标的为自身融资,投资者的资金有的直接进入不法分子的私人账户,有的被不法分子投资房地产、股票、期货或以高额利息放贷,以赚取利差。 六是开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宣称该公司经营项目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以该项目得到中央相关部委支持、拨款为幌子,对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 七是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社会成功人士,以帮客户开展银行验资、打资金流水、办理信贷“过桥”等银行业务为借口,承诺支付高额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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